桐乡裕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企业资质的批复。">
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4700/2010-70842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10-12-23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 文件编号: |
关于桐乡裕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企业资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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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建房〔2010〕165号
关于桐乡裕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 企业资质的批复
桐乡市裕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申请物业管理企业暂定三级资质材料已收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5号)的规定,经对你公司申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鉴于你公司企业注册资本、专业人员等已达到建设部令第125号规定的标准,核准你公司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为暂定三级,有效期一年。暂定资质证书编号为桐物201003号。在有效期内核定资质等级,按建设部第125号令第九条规定办理。 望你公司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严格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申请 物业资质 批复 抄送:嘉兴市建委,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桐乡市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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