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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财政(地税)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08  19:58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桐乡市财政(地税)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x.gov.cn)下载。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继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桐乡财税网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截至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地税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地税信息,健全财政、地税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审批审核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地税信息的流程,把财政、地税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体现在: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继续落实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公开办为日常事务处理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组织开展科室信息联络员的培训教育活动,做到信息公开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

(二)拓宽公开渠道,多层次公开财政(地税)信息。根据公开事项的内容、性质和公开对象的情况,采取多种公开形式,实现政府信息对外对内公开。一是完善桐乡财政(地税)门户网站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范围。充分利用“桐乡财税网”平台,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向公众接受监督。二是实行窗口部门制度公开制度。为更好的便于群众监督,我局将财政、地税部门的办事规程、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流程、报审材料、办理时限、廉政规定、举报电话等在服务大厅的触摸屏上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多种渠道宣传财政、地税工作,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通过服务大厅的电子大屏幕,及时滚动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地税)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利用《桐乡日报》、桐乡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财政(地税)工作动态和财税政策法规。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约束机制。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制定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在工作中,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0年,我局通过各类政府公开载体主动公开信息87条(其中动态类信息21条,公告、通知类信息16条、政策制度类信息3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为0件;无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公开形式。

1.机关门户网站––桐乡财税网;

2.《地税宣传》、《法规汇编》等刊物;

3.服务大厅触摸屏及电子显示屏等;

4.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够健全。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财政、地税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在201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我局发文从起草环节即进行公开审查,确定是否公开,及时更新相关政府公开信息,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准确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加大需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

七、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

2010年桐乡市财政(地税)局没有需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桐乡市财政(地税)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