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4700/2011-70868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11-07-10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 文件编号: |
关于核发浙江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等级证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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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建房〔2011〕63号
关于核发浙江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等级证书的批复
浙江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浙江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级资质申请的报告》(浙康达办字〔2011〕2号)已悉。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77号令)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浙江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开发资质核定为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为浙房桐房142号,经营范围: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 望你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各类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核发 房产资质证书 批复 抄送:浙江省建设厅,嘉兴市建委,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桐乡市国土资源局,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桐乡市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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