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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2-05-31  18:01 访问次数:

对市八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

答     复

姚文珠等委员:

您们在市八届政协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遏制个体私企恶意拖薪、欠薪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目前个体私企劳资纠纷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个体私企迅速成长,在扩大就业、拉动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等多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一大亮点,这也是浙江经济的一个真实写照。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的事实是,部分个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诚信意识相对较差、劳动用工管理粗放等问题普遍存在,影响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导致欠薪问题时有发生。近三年来,我市发生各类劳资纠纷分别为1010件、1096件和1468件,其中涉及个体私企、小作坊的劳资纠纷分别为516件、563件和805件,可以说是牢牢占据了“半壁江山”。我们及时采取措施,通过专项执法检查,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化解了欠薪矛盾,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近年来预防和处置劳资纠纷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实行租赁企业欠薪保证金制度,有效防止欠薪。我市的个体私企中,很大一部分为租赁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管理水平低,工资支付上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针对这一现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加强租赁企业工资支付监督管理的同时,市政府办于2007年9月出台了《桐乡市租用场地企业实行欠薪保证金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桐政办发〔2007126号),由租赁企业根据注册资金的一定比例缴纳欠薪保证金,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将专款用于支付欠薪,从而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拓展预防范围,落实“两个预防”的工作机制。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和劳动力、土地、资金等各方面要素的制约,我市劳动密集型、技术力量薄弱的个体私企、小作坊等拖欠员工工资甚至欠薪逃匿问题较为突出,而且由于工人急于讨薪,做出堵政府大门等过激行为,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对此,我局明确提出遏制劳资纠纷重在 “两个预防”:即通过劳动保障的网格化建设,完善市、镇、村(社区)、企业四级网格,及时掌握信息,提前介入处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劳动纠纷案件发生。通过四级网格执法、调解及时处置,把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预防劳动纠纷演变为越级上访等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围绕“两个预防”的工作机制,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市政府群体性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筑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等,有效地提高了劳资纠纷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和完善劳资纠纷每月一排查一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的作用,坚持和加强每月一排查制度,及早掌握劳动用工信息,把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缴税情况,缴纳租金、水电费是否正常等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状态综合考虑结合到排查过程中,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及时跟踪解决,做到情况准确,台帐清晰,监管到位,切实把劳动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抓好“四查”工作,即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调查、日常巡视检查。同时,每年联合建设、公安、工商、总工会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执法力度。每年我市都在全市范围开展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检查重点是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

虽然我们在加强劳动用工监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还应清醒认识到,一些个体私企法律意识不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强,拖薪欠薪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给人社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就业环境,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健全部门联合、欠薪保障金等长效机制,通过“打防”结合,依法处理和预防欠薪等劳资纠纷事件,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们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政协  提案  答复

抄送: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乌镇镇政协联络组。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5月31日印发


作者:

信息来源: 桐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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