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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01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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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01号提案的 答 复 蒋伟杰委员: 您在市八届政协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管服务业用工加班费发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规模企业有比较健全的用工制度,工资、加班费等发放比较规范,但用人单位超时加班尤其是你所提及的服务行业中依然存在。近年来,劳资纠纷中因为超时加班而引发举报投诉、劳动争议的数量有上升趋势,大约占我局投诉举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15%左右。近年来,我局加大监管力度,依法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超时加班、不按规定发放加班费等问题作为执法监管重点,具体我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 为了让劳动者了解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我局每年通过送法进社区(村)等形式面对面向劳动者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图文并茂的宣传,要让劳动者明白以调休为名避免发放加班费、用“红包”代替加班费、以月工资除以30日作为日工资标准等都是不正确的。“红包”和加班费完全是两码事,其中“红包”是对劳动者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是一种福利,加班费是对劳动者放弃节假日休息的一种补偿,应专门支付,也不能以调休为名避免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另外,也通过送法进企业、主动监察及书面审查等多种形式,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尤其要强调加班费的规范发放,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 为适应近年来我市网络维权日益增多的现实需要,我局还在互联网上开通了“局长信箱”和“12333咨询服务”两大网络板块,在线宣传劳动政策法规,解答劳动者提出的咨询,网上受理举报投诉,快速调处违法行为。此做法使劳动监察能够及时有效掌控舆情,正确引导舆论,有效化解劳资矛盾隐患。截止目前,我局新网站从去年下半年开通运行以来,点击量已累计超4万多人次,受理网上举报投诉案件200多件。 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体系实施监管。为解决劳动监察力量不足、劳动违法案件日趋复杂且数量猛增的难题,我局自2008年11月推行以“监察管理体系实施网格化,监察硬件设施实行标准化,监察对象倡导等级化,监察内容推行信息化,监察手段建立制度化,监察队伍实现专业化”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建设以来,协助各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完成对区域内用人单位的网格划分和规章制度的制订等基础工作,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反应迅速”的劳动用工监管体系。通过发挥“两网化”优势作用,由基层劳动监察机构实施近距离监管,全面了解和掌握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规范工资支付,使劳动者各项权益都能得到有力保障。 (二)抓好“四查”工作,即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调查、日常巡视检查。同时,每年联合建设、公安、工商、总工会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执法力度。每年我市都在全市范围开展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检查重点是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2011年,我市共为2689位劳动者追讨工资1506.2万元,较好地完成了清欠任务。 (三)按照“四快”标准,从速处理劳动者维权案件。对劳动者因拖欠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坚持“快立案、快受理、快查处、快结案”的要求,及时处理案件,确保劳动者能及时拿到工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从2008年5月1日起,不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要求,减少环节,减化程序,及时帮助劳动者维权。 三、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为了推动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方面依法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我局每年通过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增强守法诚信意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年审资料进行审核,评出A、B、C三个等级,对审定为A级和B级的用人单位,在《嘉兴日报》(桐乡版)予以公示,接受舆论监督。近年来,通过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推进,总体上效果比较明显,大部分用人单位为了争取获得诚信荣誉称号,加强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 同时,我局下属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告知举报投诉电话,强化举报投诉接待工作,要求有举报必接待,有受理必答复,有违法必查处,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劳动者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者如发现用人单位不愿意支付加班工资,可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电话为88197906。也要提醒劳动者留心掌握加班证据,如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加班安排表、通知加班的电子邮件、加班时工作记录、加班时处理进货出货的记录、提交工作成果的电子邮件等。 虽然我们在加强劳动用工监管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我们还应清醒认识到,一些用人单位法律意识不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强,合法权益时有被侵害,这些问题的存在,给人社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劳动就业环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支持,望多提宝贵意见。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作者: 信息来源: 桐乡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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