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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2868/2013-84773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13-03-08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件编号:
市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08  19:28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桐乡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现编制桐乡市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包括以下七个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本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安机关行政工作实际,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由局指挥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二)认真整理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公开形式、责任单位等,对公安行政工作的各类信息进行整理,完成公开内容的界定和审查,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本局对公文办理发文审批环节进行了调整,将公文区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类,由科室负责人首先提出后经局领导签发审定。同时,要求依据有关法规制度,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特别是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积极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三)推进审批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交流渠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行政审批结果公开、公示已被列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加强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 “桐乡公安网上分局门户网站建设,同时在新浪、腾讯开设公安政务微博,及时发布警务资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2012年,我局通过桐乡公安网上分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8条,其中警务资讯150条、警方提示防骗35条、防盗27条、防火1条、防抢28条、交警安全50条、警方通知通告17条。同时,我局在网上分局开通了网上办事、网上服务、警民互动版块,其中办事指南栏目公开的办事流程58个。

(二)主动公开形式

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12年,本局把桐乡公安网上分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此外,本局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采用报刊、电视、会议等方式发布了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本局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其中两件依申请公开所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属于公安机关公开的范围,故不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本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对申请人进行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本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够宽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规范等,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下一步本局将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打造“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的窗口抓紧抓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是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认真抓好公开信息的维护、更新。我局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条列》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条例》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梳理,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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