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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15K/2013-84777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13-03-08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件编号:
桐乡市司法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08  19:48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桐乡市司法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桐乡”(www.tx.gov.cn)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我局为了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完善了内部公开事项制度和其他公开制度。建立并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做到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及时、有效、完整;设立信息公开投诉电话,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让干部、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使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3、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我局认真组织制定了《桐乡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以本局涉及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以市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将本局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放到桐乡市人民政府网站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没有公开虚假、不完整的政务信息。

2、2012年,我局在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0条,更新信息1条。

3、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我局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及时更新了局机关政府网站相关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共承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公开前的审查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给予了答复。通过实行信息公开,我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强化了民主监督,让人民群众及时监督我们的工作,推进了依法行政。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内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实施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深入。对于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信息内容的敏感性不够认识较浅;一是公开的信息归类不够准确。目前,我局应公开的信息栏目较多,信息内容涉及的范围较广,归类时难以掌握百分百准确;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相对来说比较单一。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的调整、变动及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责任到位。;二是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和精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力度,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