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濮院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濮院镇“妙智新村”等六个住宅区地名命名的请示》(濮政〔2015〕108号)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濮院镇新妙智村东南部,桐星大道东侧、农炉线南侧,占地面积58000平方米的住宅区地名命名为“妙智新村”。
二、同意将位于濮院镇新东村西部,桐星大道东侧、嘉湖公路南侧,占地面积49000平方米的住宅区地名命名为“新东佳苑”。
三、同意将位于濮院镇油车桥村东北部,朱家浜自然村东侧、嘉湖公路北侧,占地面积133700平方米的住宅区地名命名为“群丰小区”。
四、同意将位于濮院镇新濮村西南部,刘东自然村南侧、中兴路西侧、毛家埭浜北侧,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的住宅区地名命名为“滨业小区”。
五、同意将位于濮院镇新联村中东部,妙智港东侧、中横港南侧、新生路西侧30米、华生路北侧30米,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的住宅区地名命名为“新联港湾”。
六、同意将位于濮院镇西浜村中部,邮亭头自然村东侧、西浜村村部南侧,占地面积92000平方米的住宅区地名命名为“西浜雅苑”。
七、上述6个小区内门牌号必须按规定编制,地名标志(门楼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按规定制作和设置,并在地名标志设置完成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
此复
桐乡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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