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2868/2015-86107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15-03-08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文件编号: |
桐乡市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桐乡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现编制桐乡市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包括以下七个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4年,本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安机关行政工作实际,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我局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指挥中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在市局指挥中心统一协调下,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 (二)制度规范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我局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修订《桐乡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桐乡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等。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 (三)载体平台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较多,信息传播和政策宣传形式较为丰富:一是认真做好各种形式的咨询答复。进一步完善桐乡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桐乡金盾”微信平台,建设一流公安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搭建24小时 “网上公安局”,拓宽了公安机关服务领域,通过现实社会与虚拟空间良好互补,网上服务与网下服务有效结合,能够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全时空的行政公共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满足了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知道最权威、最鲜活的警务动态,网上申请办理各项公安服务事项。二是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信息。公安机关工作直接涉及民生,群众关注度很高,凡遇公安工作重要政策、通知、公告,除涉密文件不方便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文件以外,我们都积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已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条,其中机构概况46条,报告统计5条,工作信息30条,社会管理4条,财政信息23条、行政审批57条、行政执法1条、公共服务9条、人事信息7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我局主要以桐乡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桐乡金盾”微信等平台向会社发布各类公安信息,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传播方式,进一步拓宽警民沟通渠道,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桐乡市公安门户网站、“桐乡金盾”微信是集各类公安业务信息、提供公安行政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咨询、发布治安防范信息和公安队伍建设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电子警务平台,是展示公安整体形象的窗口和畅通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今年以来,共发布资讯信息6450余条,受理局长信箱、投诉举报、求助咨询等群众咨询投诉7900余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接到网上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均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未发生办理答复后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行为被撤销或被确认违法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本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够到位。二是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总量还不大,特别是新鲜信息的及时更新还不够。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大,一些群众对这项工作不够了解。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对市局门户网站有关栏目进行调整充实,使之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2)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经过多年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团队有所加强,但人员数量与工作需求相比仍显不足,对工作人员系统性、规范性的培训仍待提高。(3)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