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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07Q/2015-86109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15-03-08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件编号:
桐乡市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8  19:39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桐乡市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2015年1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桐乡市人民政府要求,现编制桐乡市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本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工作实际,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调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问题和难点。进一步明确局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科室协助配合,并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2名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整理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公开形式、责任单位等,对民政工作的各类信息进行整理,完成公开内容的界定和审查,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将公文区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类,由科室负责人首先提出后经局领导签发审定。同时,要求依据有关法规制度,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特别是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积极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三)推进审批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交流渠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行政审批结果公开、公示已被列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加强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继续抓好“桐乡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建设,对网站进行全新改版,增加服务功能和服务事项,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民政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本局依法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1)本局机关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下属单位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2)本局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3)年度工作计划、总结;(4)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事项;(5)行政处罚的事项;(6)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应急管理等信息;(7)涉及本局的人事任免;(8)行政事业性收费。2014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实际公开政府信息276条:政务公开和政策法规类信息36条,工作信息89条,社会管理16条,财政信息17条,行政审批信息112条。

    (二)公开形式

    本局把“桐乡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此外,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桐乡”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本局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采用报刊、电视、会议及公开栏、公开资料等方式发布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我局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我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

    (一)机构人员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人,其中:专职人员没有,兼职人员2人,各科室设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各1人。

    (二)经费情况

    2014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正常运转以来,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本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信息公开评议,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