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上级信息公开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桐乡”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试行)》精神,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运作平台,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组织健全,责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组织领导、完善机构建设,由局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责任科室,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情况,负责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管理。由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提供助力。 (二)完善制度,保障效果。完善《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分类、公开形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并且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制订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组织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地开展。 (三)明确流程,突出实效。进一步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公开信息需由局属相关单位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经办公室上报桐乡信息公开系统,确保实时进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双网联合,积极发挥网络平台作用。2015年,全年通过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外网主动公开信息518条,重点公开我局行政执法、民生实事、行政审批等事项,切实做到让社会各界群众关心、理解、支持、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通过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93条,其中,报告统计2条,规划计划1条,工作信息24条,社会管理162条,人事信息4条,主动公开率达100%,信息更新率达100%。 (二)加强宣传,实现信息公开效果最大化。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栏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开覆盖面。今年,市级电视、报社专题报道212次,其中,省级媒体(包括浙江日报、《浙江城管》杂志)专题报道7次,达到了较好的公开效果。利用“市第二十七个爱卫月”、 “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放体验日”、“六五”普法、综合执法进课堂、进社区等载体,发放《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桐乡市城市容貌标准》、《桐乡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便民宣传手册、法律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 (三)扩大渠道,发挥新兴媒体优势。建立“桐乡综合执法”官方微信订阅号,发布相关工作信息,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拓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宣传覆盖面,今年以来,共编发微信167期。继续发挥“桐乡数字城管”政务微博作用,收集网民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信息,与网民共同维护城市环境,今年共回复各类咨询、举报67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继续以局办公室、法制科、行政许可科为主要责任科室,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桐乡综合行政执法网上公开行政许可程序和行政执法程序,方便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或者咨询,及时回复各类网上咨询与投诉,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到群众申请2起,均及时进行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1起,市政府依法作出桐政复字〔2015〕3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我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各项工作持续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二是公开形式和及时性有待强化,三是政务公开的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扩大。 2016年,我局将对照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继续逐步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推进公开工作规范化运作。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提升公开工作的科学性。三是强化网站维护工作,努力减少影响公众查询相关数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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