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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07Q/2016-49716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16-05-16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审批 文件编号:
桐乡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浮澜桥小区”地名命名批复

发布时间: 2016-06-02  08:29 来源: 桐乡市 浏览次数: 打印

桐乡市乌镇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对“浮澜桥小区”地名命名的请示》(乌政〔201627号)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乌镇镇新华南路东侧、青镇新村南侧,占地面积为235489平方米的住宅区地名命名为“浮澜桥小区”。

    二、“浮澜桥小区” 内建筑物门牌号必须按规定编制。地名标志(门楼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按规定制作和设置,并在地名标志设置完成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

    此复

 

 

                                      桐乡市民政局 

    201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