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307Q/2016-49716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16-05-16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审批 | 文件编号: |
桐乡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浮澜桥小区”地名命名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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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乌镇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对“浮澜桥小区”地名命名的请示》(乌政〔2016〕27号)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乌镇镇新华南路东侧、青镇新村南侧,占地面积为235489平方米的住宅区地名命名为“浮澜桥小区”。 二、“浮澜桥小区” 内建筑物门牌号必须按规定编制。地名标志(门楼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按规定制作和设置,并在地名标志设置完成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 此复
桐乡市民政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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