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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8号答复
发布日期: 2016-07-18  09:14 访问次数:

陶晓莉代表:

  您在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引领,全面规划布局

  2015年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财政支持、用地用房、人才入职奖补等政策上取得了突破,特别是用地政策,为利用空闲厂房、学校、社区用房兴办养老机构打通了实施路径。目前,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三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经过多次搜集数据、调研走访,已经完成评审。“十三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拟将目标定位于“紧扣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围绕“机制·服务·融合”主线,着眼本地老年人福祉,主动回应“老有优养”的社会期待,实现“9643”社会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到2020年底,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政策体系完善,政府主导定位清晰,市场机制有效发挥,社会主体作用显现,体系互融开放,设施多样、结构布局合理、服务项目齐全、产业特色鲜明的多层次养老服务大融合格局”。

  二、技术支撑,试点智慧养老

  在乌镇试点智慧养老项目——该项目为民政部“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及浙江省级“科技惠民项目”。目前,智慧养老试点工程顺利开展,乌镇镇区中心已新建了一家服务覆盖三个社区和一个行政村的乌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44套智能照护设备为重度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失独家庭等需要远程照护人群先行运用;全镇186位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空巢、失独等老人提供养老服务需求专业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照护计划。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的养老服务补贴工作也在乌镇顺利开展,第一批在乌镇镇区18位老人依托“智慧养老”开始接受社会组织的上门养老服务。今年,乌镇试点智慧养老项目将完成7个二级站点的建设。待试点成熟时,根据实际条件进行推广。

  三、创新模式,探索医养融合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医疗服务政策。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鼓励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引导镇(街道)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养老护理床位。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也可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合作。目前,1家养老机构(颐康)经卫计部门同意设立医疗机构,1家养老机构(和济)设有卫生室,其他养老机构已经或正在与医疗机构签定合作协议。同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也与医疗机构合作开展义诊、一米阳光等志愿服务活动,全市共有42家照料中心与20多家医疗机构和单位开展医养结对帮扶。

  四、落实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依托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每年开展一次为期半个月养老护理员培训;家庭养老护理员培训师资队伍每年为有需要的失能老人家庭护理员开展培训。三年来,共培训6000多人次,有323人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同时,在“桐乡市社会福利中心、乌镇镇养老服务中心”等管理和业务水平较高机构,开展以实践为主的专项业务培训。三年来,开展护理员竞赛、消防(食品)安全管理、职业道德教育等专项培训30多次,受益服务人员500多人次。

  五、注重指导,加强服务监管

  机构养老方面:由市政府办牵头,联合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卫计局和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并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推进养老机构许可工作。至2015年6月底,除正在建设的两家养老机构外,全市14家养老机构全部完成了设立许可。实行养老机构消防、物资、医疗、饮食、人身安全管理“五落实”。投入300万元完成全市养老机构消防整改;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回头看”专项检查;镇(街道)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检查情况报民政局备案;每个养老机构落实消防维保单位,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居家养老方面:市政府统筹规划重点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布点,对新建照料中心实行选址前踩点、开工前规划、建设时走访、竣工后验收的“四调研”工作机制。加强运营管理,落实监管工作。运用运营抽查、属地监管等管理方式,加强对照料中心的管理和监督。2015年累计督查、走访照料中心200多家次,下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奖代补运营资金364万元。目前,《桐乡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已经出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管理办法(暂行)正在征询意见中,2个办法出台后,将委托第三方对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给予运营补助。届时,机构、居家的运营管理将更加规范。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桐乡市民政局

                                 2016年7月5日


作者:

信息来源: 桐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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