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公开目录 > 市民政局 > 重点领域信息 > 许可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07Q/2016-49708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16-09-12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文件编号:
桐乡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将“东瑶西、东瑶北、东横头”三个自然村合并更名为“乌村”批复

发布时间: 2016-09-18  09:23 来源: 桐乡市 浏览次数: 打印

桐乡市乌镇镇人民政府:

  你镇《乌镇镇人民政府关于乌镇镇虹桥村东瑶西、东瑶北、东横头三个自然村合并后地名变更为“乌村”的请示》(乌政〔2016〕77号)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乌镇镇虹桥村幸福新村北侧、澜溪塘东南侧,占地面积为300150平方米的农村居民点、原虹桥村东瑶西、东瑶北、东横头三个自然村合并、地名更名为“乌村”。

  二、“乌村”内门牌号编制必须按自然序数,自东向西、从南到北排列。

  三、“乌村”内的地名标志(门楼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按规定制作和设置,并在地名标志设置完成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

  此复

 

桐乡市民政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