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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7338351799/2017-26963 发布机构: 经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17-12-01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文件编号:
桐乡市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12-01  15:37 来源:桐乡市 浏览次数: 打印

2017年我市根据嘉兴市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2017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方案》、《嘉兴市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嘉兴市2017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嘉淘汰办20174等文件精神,以及嘉兴市行业办对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退散进集”及工业企业绩效评价工作,将淘汰落后产能作为三大工作之一,紧紧围绕全年淘汰目标任务,分阶段、分步骤落实淘汰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对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作一总结,主要有以下四项工作内容:

一是明确目标责任。根据嘉兴市行业办的工作要求,我市年初通过深入排摸,对属于国家、省规定的行业内企业进行实地走访,了解企业的年度计划,对计划进行设备更新改造的企业宣传淘汰政策,鼓励企业申报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最终确定了12个嘉兴级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其中浙江中昕染整有限公司的染色机淘汰项目、浙江同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染色机淘汰项目及浙江嘉名染整有限公司的染色机淘汰项目被列为国家级任务。同时,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列入镇(街道)年度责任制考核,年初与各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一票否决制,并以《桐乡市2017年“退散进集”“退低进高”工作实施意见》(桐退散进集领〔20171号)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为使每年的淘汰工作顺利开展,我市要求每个镇街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淘汰落后产能的项目上报、进度统计、台账制作、实地验收等内容。市“退散进集”办公室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到各单位进行实地指导,了解淘汰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汇总后研究解决途径。此外,加强业务培训,不定期组织镇街道工作人员到企业进行实地宣传,提升企业的淘汰落后产能意识,在实际操作中掌握各种工作细节,特别是掌握淘汰项目验收材料的各种要求,借此提高淘汰落后产能验收台账的质量。

三是制定激励政策。我市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至今,已经基本淘汰完国家、省规定的强制淘汰内容,整体产业设备标准高于国家平均水平,如何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激发企业积极性是困扰淘汰工作的一大难题。为此,2013年我市专门制定了淘汰落后产能的激励政策,即根据企业淘汰设备的评估值,按相关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去年又出台了《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奖励的操作办法》(桐退低进高办〔20161),对淘汰项目的奖励标准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增强政策操作性。6月,省财政厅 省经信委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719号),我市淘汰落后工作获得39万元专项资金。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我市及时下发了《桐乡市经信局桐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通知》,对2016年度的淘汰项目共发放了92.4万元的奖励。截止目前,我市已累计对64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发放共计670.5万元的奖励资金,大大提高了企业参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狠抓工作进度。对于今年我市确定20个符合国家、省、嘉兴市行业要求重点淘汰项目,要求各单位按月上报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反馈项目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处理,确保项目于9月底前按时淘汰。截止目前,我市12个重点项目全部淘汰完成,并顺利通过嘉兴市行业办的实地验收,预计节约标煤1.2万吨,节约用水9.7万吨,减少COD排放22.18吨。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183家,共计淘汰设备2627台(套),完成目标任务2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