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桐乡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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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旅委: 为贯彻实施以乌镇为核心的“一业一网”战略落地,扎实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我委制定了《桐乡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拟于本月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现向贵单位征求意见,请填写《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相关事项协调会与会单位意见反馈表》,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于3月24日(星期五)下班前反馈至市旅委发展规划部(若无意见也请签字盖章后反馈至旅委)。联系人:孔振涛;联系电话:89399187,662463:传真:89396660。 附:桐乡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桐乡市旅游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 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相关事项协调会与会单位意见反馈表
扎实推进以乌镇为核心的全域旅游 ——桐乡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实施以乌镇为核心的“一业一网”战略落地,努力将桐乡打造成为“先进制造基地、诗画水乡典范、旅游人文名城、网络智慧强市”,扎实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国家关于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的决策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一核、二区、三融合、四标准、五举措”创建工作整体布局,按照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总要求,进一步改革创新,实现产业融合发展、资源有机整合、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进旅游业由“景点旅游”向以乌镇为核心的“全域旅游”转变,构建立体化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努力把桐乡建设成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二、创建目标与主要任务 根据浙江省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进一步深化全国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县的旅游改革成果,力争2-3年创建成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一)抓项目建设,强旅游发展基础 充分发挥重大旅游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牢牢抓住项目建设这一关键环节,制定并实施全市年度旅游项目建设计划,强化旅游项目落地,注重项目建设的系统性和布局的合理性。同时狠抓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市内外企业参与旅游项目的投资与开发,重点开展古镇旅游、乡村休闲、民宿酒店等业态的招商。 (二)抓产业融合,促旅游多元发展 根据旅游产业关联度高、融合性强的特征,推进桐乡特色旅游与农业、商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延伸产业链,凸显旅游综合联动效应,激发旅游业发展新活力。 (三)抓转型提升,提旅游景区品质 围绕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以加快A级景区创建提升为核心,构建我市科学合理的A级景区梯队结构。开展A级景区的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公共基础设施、厕所革命、旅游安全、讲解服务、景区价格等重点方面集中整治行动。 (四)抓综合监管,保旅游市场规范 针对全域旅游对市场监管的新要求,创新旅游综合协调机制、综合执法机制、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强化旅游综合性产业发展和综合性监管等方面的管理。 (五)抓服务配套,优旅游公共环境 通过全域旅游的带动作用,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景区整治提升工程,建立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加快旅游综合交通与绿道网建设,完善旅游交通标识系统,构建高质量的旅游公共设施与服务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月—4月)。组织学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和落实;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大力营造“全民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2018年6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浙江省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评定标准,全面启动各项工作任务。做好重点旅游项目的推进工作;旅游交通、公共服务、旅游厕所等相关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重点景区、景点、酒店、服务中心的改造提升工作;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品牌营销系统的建立工作。 (三)检查整改阶段:(2018年7月—9月)。按照全域旅游示范区考核指标,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责令完成效果不佳的任务单位,加快进度、限期整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四)迎检验收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12月)。全市相关部门、镇(街道)充分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迎接由国家、省、市旅游部门考核组对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评定。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深化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六要素标准化建设,拓展旅游产品要素,推动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形成特色和品牌。 四、工作任务 (一)提升“一核”,做强做优大平台 突出乌镇核心带动作用,打造环乌镇旅游圈。乌镇要以创建世界级旅游小镇为目标,依托乌镇景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深入推进镇区景区化、景区全域化,加快乌镇国际汽车露营地、小城故事、子夜路小吃集市等项目建设,丰富旅游业态。依托乌镇景区巨大客源市场,培育环乌镇乡村民宿、休闲农业,积极引进品牌酒店、精品民宿,重点建设阿里拉酒店、花间堂酒店等项目。借助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的契机,推进旅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打造平安创客小镇、雅达青年广场,互联网特色小镇建设融入旅游元素,着力打造以古镇旅游、休闲养生、文化创意、会务会展、互联网产业为主导的旅游大平台,推进乌镇产业的升级提档,提升乌镇在国内外知名度。 (二)建设“二区”,培育发展新亮点 1.加快濮院古镇有机更新项目,打造桐乡旅游新名片。以5A级景区标准持续推进旧镇改建工程,建设好游客服务中心和古镇观光区;建设濮院毛衫创新园暨世界毛衫博览中心、时尚中心等项目,升级改造320创意广场众创空间,创新“古镇休闲+毛衫时尚购物”模式,以特色产业促进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和升级。2017年濮院时尚特色小镇整体创建成为国家3A级景区。 2.加快乌镇-石门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打造桐乡旅游新平台。乌镇区块在发挥核心作用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古镇旅游品质,丰富旅游业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生态环境。石门区块要以创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为载体,建设以吴越风情为特色的旅游业态。推进桂花村景区、罗家角遗址等整治提升工作,打造乡村旅游新亮点。深入实施丰子恺故居改扩建工程,加大对石门古镇区的保护与整治工作。整合乡村旅游资源,形成旅游精品路线,推进四季果园、华圣石斛园等一批农旅融合新业态。 (三)推动“三融合”,拓宽发展新空间 发挥旅游业拉动力和融合能力,形成旅游新业态,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1.旅游与乡村融合。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走乡村旅游个性化、品牌化发展之路。引导平安合悦百翠农庄、崇福庄园、荣湖庄园等融入度假宜游元素;培育马鸣村、海华村等一批特色旅游村,促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创建省级休闲旅游示范村;发展以水乡客栈为特色的民宿新业态,培育桐乡特色民宿品牌。依托杭白菊、槜李等农产品,发展农业观光、农事体验、采摘品味等生态休闲旅游,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休闲农业新业态。 2.旅游与商贸融合。促进旅游业与崇福皮草皮革、濮院毛衫等桐乡特色产业的融合,推动旅游商品和购物市场发展。组织举办购物节,打响“衣柜桐乡”品牌,深入挖掘旅游休闲购物潜力,吸引省内外游客来我市休闲购物。以创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为载体,推进丰同裕、港龙木屋、汇才红木等发展“制造-展销-体验”于一体的工业旅游,利用自身的品牌效应吸引游客,提升企业的知名度。 3.旅游与文化融合。注重旅游与互联网文化、民俗文化、宗教文化等融合。以特色小镇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乌镇互联网小镇等特色小镇,培育平安创客基地等项目;结合全省小城镇整治工程,探索梧桐街道永宁街区、崇福运河古城片区等历史文化街区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成为文旅融合的新亮点。积极推广福严寺“禅茶文化”和香海禅寺“禅修文化”,发展宗教文化旅游。 (四)贯彻“四标准”,把握创建基本点 1.提升旅游综合贡献度。根据全域旅游创建目标和任务,形成旅游产业发展体系,发展壮大旅游产业,提升旅游业对GDP、新增就业、农民居民增收、财政税收、脱贫的综合贡献。 2.建立旅游综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和综合监管机制,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开展景区、旅行社、导游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3.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构建旅游咨询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快旅游厕所、景区停车场、公共游憩空间、绿道慢行系统、旅游标识系统和房车自驾车营地等建设,满足游客基本旅游需求。 4.建设旅游大数据中心。发挥智慧旅游综合平台的信息技术支撑、融合共享、互联互通等作用,形成融合旅游公共服务、政务管理、行业监管、决策支持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旅游应用体系,为我市旅游业发展及旅游管理部门提供精确的游客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撑。 (五)落实“五举措”,明确创建着力点 1.强化全域旅游项目建设 (1)狠抓旅游招商引资。把旅游招商放在突出位置,注重精力向招商集中、资源向招商倾斜、力量向招商整合。进一步完善旅游招商项目库,强化旅游招商信息共享,主动把旅游业招商融入各类对外招商资源与平台。举办“全域旅游招商引资洽谈会”,联合各镇(街道)招商平台,吸引市内外企业参与旅游项目的投资与开发,重点开展古镇旅游、乡村旅游、民宿酒店等业态的招商。 (2)加快项目落地。旅委建立旅游项目数据库,编制年度旅游用地需求,并与国土资源局建立旅游用地需求核实机制,优先纳入计划指标分配方案,保障相关旅游用地。旅委梳理制定全市年度旅游项目建设计划,实现项目推进常态化管理。定期收集、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促进全市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3)创新旅游用地供地方式。积极探索旅游用地政策改革创新,开展旅游差别化用地、“点状供地”、公共旅游配套设施用地备案制等;鼓励利用存量房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利用现有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经审核同意,可按规定标准的减半缴纳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土地收益金。 2.提升全域旅游产品品质 (1)加快景区标准化建设。提升乌镇5A级景区周边环境,健全景区“智慧旅游”标准体系,完善基础配套;因地制宜培育4A级景区,指导合悦百翠、凤凰湖、红杉邨等景区加快建设,完善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A级景区梯队。 (2)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旅游交通管控、加大对旅游标识标牌、城市环境卫生、旅游购物市场、旅游资源保护等方面整治力度,并提升服务质量。按照“洁化、绿化、美化”要求,深入推进国省道、通景公路两侧环境整治,打造景观廊道、美丽通道。 (3)建立旅游景区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旅游景区综合监管,明确涉旅各部门在规范旅游景区秩序方面的职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对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中如黑车、黑导和价格欺诈行为等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实施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净化旅游市场,使旅游长效管理逐步走上可持续的轨道。 3.完善全域旅游公共服务 (1)建立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旅游大数据中心和“环乌镇旅游圈”智慧营销网络,实现数据共享交换。数据中心全面对接移动、公安、交通等数据,实现旅游设施监控全覆盖,强化了人流和安全监测,分析游客接待、停留时间、活动路线等,提高旅游景区管理智慧化水平。依托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构筑覆盖全市的旅游咨询服务网,各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等设立全域旅游咨询服务点,公布统一的旅游咨询电话,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 (3)提升旅游厕所品质。2017年,计划在A级景区、旅游点新改建30座旅游厕所,鼓励城区和全市所有乡村旅游点、旅游特色类旅游厕所创建A级厕所。2018年,新改建25座旅游厕所。 (4)构建旅游综合交通体系。以“旅游风情大道”为目标建设乌镇大道,充分利用道路的空间景观打造旅游骑步道系统。启动省道嘉善至余杭桐乡段建设。建设海华及沿长三河休闲绿道,打造以慢生活、运动健身等为主题的绿道系统和生态休闲健康圈。根据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等创建情况,在国省道出入口、县道、通景公路、乡村公路等沿线增补修或改旅游交通标志牌,为来桐游客提供更好引导服务。 4.树立全域旅游品牌形象 (1)突出主题品牌营销。加大以乌镇为核心的“风雅桐乡”“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区”旅游品牌营销,构造“环乌镇旅游圈”,形成春季“花开桐乡”为特色的乡村旅游、夏季“游学桐乡”为特色的研学旅游、秋季“网约桐乡”为特色的互联网旅游,冬季“衣柜桐乡”为特色的购物旅游。深化旅游惠民工作,大力发展购物旅游,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努力打造桐乡特色品牌,为游客提供更为丰富的消费选择,提高人均消费水平。 (2)加强营销平台建设。推进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和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旅游咨询服务网络体系,优化“三网一平台”发布系统。面对不同消费层次的游客,更加注重采用市场化的途径和方法,结合多种手段进行营销推广。积极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各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旅游营销信息发布、旅游产品在线预订和交易支付。 (3)创新联合营销方式。有效整合各镇(街道)的旅游资源,完善旅游产品供应链,推出多条精品旅游线路,深挖旅游商品潜力,开展品牌落地活动,加强与新媒体的合作与宣传,加强舆论造势,形成具有强大吸引力的旅游产品体系。 5.强化全域旅游综合管理 (1)加强综合协调。建立市级旅游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协调市场监管、旅游、物价、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单位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实现信息互通,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旅游市场监管,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对涉旅报警求助,及时处置,化解纠纷。 (2)提升处置能力。在乌镇等重点景区、旅游人流量较大的场所设立旅游警务室、旅游警察岗亭,因地配套设置旅游服务流动警务室,健全内部运行和管理机制;强化涉旅纠纷调解,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健全涉旅事件的调解、审判等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监管,维护旅游消费权益;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处置涉旅投诉。 (3)落实属地管理。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旅游企业提高服务意识,对各自区域内重要景点和人流量大的场所做好日常管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旅游纠纷和矛盾,维持旅游市场秩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桐乡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与桐乡市旅游发展领导小组整合),实行旅游重大事项会商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旅游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委,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强化政策保障。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快全域旅游业发展的专项政策,保障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明确资金引导支持的重点,加大对全域旅游创建中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扶持。鼓励引进旅游行业各类专业人才,建立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加快培养各类旅游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与高素质服务人员。 (三)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出台支持配合全域旅游发展的专项意见,并根据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密切协作,联合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严格督查考核。根据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制定详实的推进计划,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务求实效。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将示范区创建工作内容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
附件1 桐乡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2 桐乡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相关旅游(涉旅)建设项目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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