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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杨树浜家苑”地名命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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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乌镇镇白马墩村村民委员会: 你村《关于杨树浜家苑地名的命名请示》收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乌镇镇上塔庙港东侧、镇南东路南侧,占地面积为23515平方米的农村集聚住宅区地名命名为“杨树浜家苑”。 二、“杨树浜家苑”内建筑物门牌号编制必须按自然序数、按规定顺序排列。 三、严肃地名标志设置,“杨树浜家苑”内的地名标志(门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制作和设置,特别是在规划、宣传、设计、制作、设置的各个环节均不得擅自更名,待完全按规定设置完成后先行自查并填写自查表,之后提出验收申请。 此复
桐乡市民政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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