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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07Q/2018-31694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18-03-01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文件编号:
关于印发《桐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6  15:53 来源:桐乡市 浏览次数: 打印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老龄委,市老龄委成员单位:

  现将《桐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桐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2017年桐乡市老龄工作总结

  截至2017年底,全市户籍人口697602人,60周岁及以上老人174564人,占全市总人口的 25.02%,其中,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达到23944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3.72%2017年市“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养老服务幸福安康工程,列入本届政府十大民生工程。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挑战,我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创新服务方法,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着力调研规范养老用房布点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打造具有桐乡特色的养老服务幸福安康工程。桐乡市借力“互联网大会”开创乌镇“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全国老龄办综合部评选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浙江桐乡市‘互联网+’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成功入选2017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全省仅6家单位入选;养老标准化试点项目被列为2017年浙江省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项目;乌镇获得智慧健康养老全国示范镇,并作为代表上台接受工信部、民政部、卫计委授牌,智慧养老已经成为桐乡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一张“金名片”;市社会福利中心被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敬老文明号。

    一、扎实开展两个专项行动,养老机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为确保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各项保障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我市制定《桐乡市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与消防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桐乡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对照《浙江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中120项内容,由市级领导和民政局领导带队分别进行了50多家次的检查;投入500多万元开展了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改造,在全市养老机构中推广使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控服务系统,并在市社会福利中心试点引进科技智能产品,推动养老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完成乌镇椿熙堂照护之家和凤鸣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设立许可,并促成凤鸣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与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托管协议,成为我市已建成的规模最大、投入最多、设施最全的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至年底全市养老机构17家,床位6237张。

  二、着力进行镇级示范点建设,居家养老服务量质稳步提升

  截至年底,我市已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全市211家照料中心3A级及以上比例达到60%以上,完成3镇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23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和提档升级。为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我市积极推进社区养老综合体、村级居家养老综合中心等新业态建设。乌镇椿熙堂照护之家既有居家养老又有机构养老,成为我市首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屠甸镇恒丰村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中心集居家养老、医疗卫生、文化活动、便民服务为一体,成为我市建设村级居家养老综合中心的样板。同时,扎实开展新建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布点调研工作,形成《城镇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规划建设与管理使用实施办法》初稿报市政府。

  三、深入实施服务标准化建设,智慧养老模式逐步推广

  乌镇智慧养老试点进入第三年,推广工作稳步进行,崇福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启用,引进智慧养老试点经验。另外,梧桐街道智慧养老示范点在年底建成,洲泉镇等镇(街道)也正在积极接洽中。“十三五”期间,我市计划在全市按照“低成本、高效率、可复制、易推广”的原则,实施智慧养老模式的推广和落地。“桐乡市借力‘互联网大会’开创乌镇‘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成功入选了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成为全省入选的4个案例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市。为带动养老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整体提升,我市成功申报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即“互联网+”综合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浙江省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项目,即养老标准化试点项目,我市计划通过2年的试点,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先进标准体系。市民政局还与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绍兴市民政局一起编制城镇社区智慧养老管理和服务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

  四、全面加快医养结合发展,健康养老模式深入人心

  为满足不同层次就医需求,我市通过政府试点、机构探索、社会协作等方式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并探索创新多种医养结合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颐康养护院建成护理院,设置护理床位90张,成为我市第一家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并开通社保。二是养老机构结合自身需求,在机构内设立医务室,方便在院老人简单就医取药。目前,和济颐养院开设中医门诊部,乌镇椿熙堂照护之家养护院已经开设医务室。三是社会福利中心和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就近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站)签订协议,社区医生定期上门提供基础医疗服务。四是推进养医结合服务社区化,与市卫计局联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对口合作机制,全市160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医养结合工作签约,50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嘉兴市康慈医院、市一院、市中医医院等20多家医疗机构和单位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医养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五是在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院、康慈医院等医疗机构设置医养结合护理型养老床位,开展康复服务。六是启动养老机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报工作,3家养老机构成为定点服务机构。

  五、有效运用质量评估机制,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嘉兴市老年服务业协会和嘉兴市青鸟社会服务中心两家第三方组织签订协议,对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进行星级评估,同时,建立星级与运行补助、负责人奖励、机构收费等各项指标挂钩机制,促进其自觉改进服务质量。通过一年的评估,全市17家养老机构共有13家养老机构获得星级,其中四星级2家,三星级3家,二星级2家,一星级6家,上星率占比达到76.5%,发放运营补助资金180.8万元;3A级及以上的照料中心96家,下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奖代补的运营经费448万元。通过星级评定,我市成为嘉兴地区首个养老服务质量评估覆盖机构和居家的县市。

  六、确实落实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护理员素质明显改善

  充分落实养老服务人才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养老服务岗位就业补贴;给予养老护理员每人每月10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按照技师、高级、中级、初级不同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元、150元、100元、50元的技术等级津贴,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利用市卫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和养老机构专项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服务水平。2017年,共有130多名从事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报名参加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机构专项技能培训,其中70人获得养老护理员证,42人获得专项技能证书。为给全市养老行业从业者搭建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我市举办首届养老机构院长论坛。

  七、全力营造老龄社会关爱机制,志愿服务日益常态化

  由政府出资第二年为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年总保费为3016152元,2017年总报案数:1063人次;结案赔付:622人次;赔付金额:1574002.36元。全面完成桐乡市第四届老年人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全市开展第三届桐乡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第二届敬老文明号评选中,桐乡市社会福利中心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桐乡市椿熙堂老年社会服务发展中心获得省级敬老文明号称号;沈耿亮和沈建萍分别获得全国和全省敬老养老助老模范人物;河山镇倪会新获得嘉兴市十佳孝子;我市唐秀娟、董秋霞获得嘉兴市十佳为老志愿者。另外,我市还开展了“关爱老人·新春送福”慈善公益活动、“雷锋你我他·助老要经常”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主题、“敬老文明号”的“一对二”与“双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敬老月期间,召开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先进典型表彰暨老年节庆祝大会,对居家养老服务先进个人、最美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院长论坛获奖者、老年电大优秀辅导员进行表彰,同时在全市开展“我的老龄观”讨论活动和“我的老年故事”征文比赛等,市老年电视大学还获得“我的老年故事”征文比赛优秀组织奖,全力营造敬老爱老氛围。全省老年电视大学年终工作会议在桐乡召开。

  八、加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老年人幸福感大大提升

  截至2017年底,60周岁及以上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0.22万人,月人均养老金315.03; 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6.9万人,其中,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现有退休人员5442人,月人均养老金5870.5元,企业退休职工63586人,月人均养老金2437.77元;给百岁老人发放300元/月的长寿保健金,合计17009名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津贴,人均发放标准50元,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市城镇退休人员实行医疗保险,有35186名老年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建立完善农村医疗保险机制,146065名老年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完善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对全市3471名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8年桐乡市老龄工作要点

  2018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养老服务和设施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确保全市老年人共享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一、以镇级示范点建设为切入点,逐步推广智慧养老

  制定《桐乡市智慧养老建设方案》,把乌镇智慧养老模式推广到全市,计划全市应用统一的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每个镇(街道)选定一家原有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采用公建民营模式,打造成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线上智慧养老平台搭建,线下专业养老服务配套”的为老服务计划。同时,继续提档升级一批3A级以下“偏、小、散”的照料中心,实现助餐、配送餐服务模式多样化且覆盖 50%以上的城乡社区。

  二、以两个标准化项目为着力点,规范养老服务流程

  全面实施“标准化+”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互联网+”综合养老服务业标准化项目和浙江省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项目——养老标准化项目,通过试点,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先进标准体系,规范养老服务过程中的信息管理、信息服务、实时监督、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估、队伍建设等工作,并逐步在镇(街道)进行标准实施与执行,带动全市养老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整体提升,为全省提供“标准化+”养老的“桐乡样本”。

  三、以政府惠民实事工程为主线,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继续推进本届政府十大民生工程——养老服务幸福安康工程的实施。着力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和养老机构改造及阳光厨房建设三个方面工作。由政府出资第三年为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做好养老服务机构购买综合保险的投保工作,降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风险。加强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养老机构安全整治和阳光厨房建设工作,落实养老机构人防技防措施。

  四、以确保政策落地实施为目标,规范养老用房布点

  结合我市居家养老需求和养老服务用房管理要求,制定《城镇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规划建设与管理使用实施办法》,将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规划建设应纳入城乡公共设施建设规划,从过去以小区为单位建设改成以宗地划分整体布点建设。牵头组织编制区域内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布点规划,做好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规划布点工作,明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布点、规模等具体要求。同时,做好已完成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验收工作。

  五、以护理型养老机构为立足点,加大机构建设力度

  根据养老服务幸福安康工程的工作计划,将养老机构新增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大城乡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力度。以推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为标准,指导洲泉镇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加快梧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乌镇镇养老服务中心、濮院镇养老服务中心新建项目规划论证,打造一批具备示范作用的公办机构。同时,积极引进和发展民办护理型养老机构。

  六、以实施长期护理保险为重点,加快推进医养结合

  2018年,为配合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施,我市将重点抓好镇(街道)养老机构申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资格条件,通过向医院购买服务或向外招聘医生和护士两种渠道满足医疗服务需求。在居家上门护理方面,加快培育满足长期护理保险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开展上门居家护理。同时,继续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养合作签约工作。

  七、以第三方质量评估为落脚点,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全面推行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嘉兴市老年服务业协会和嘉兴市青鸟社会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对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展第三轮星级评估,促进其自觉改进服务质量。促进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委托专业组织来运行管理。按照实施许可权限,加强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市物价部门完成公办养老机构价格改革和定价工作。

  八、以“市场化+”养老为手段,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业多元化发展。通过政策倾斜,扶持社会力量对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等进行整合改造,兴办养老机构。同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积极参与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运营能力。

  九、以加强养老队伍建设为关键,落实护理人员待遇

  落实待遇,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利用市卫校和市社会福利中心两个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养老护理员的业务培训,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适时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失能半失能家庭养老护理人员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培训等工作。定期发布养老护理人员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全面落实养老服务人才入职奖补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

  十、以老年人关爱工作为主线,增强老年人幸福感

  以空巢、独居、高龄、独居等老年人为重点,摸清老年人特别是各类困难老年人底数,广泛动员社会各种力量,有针对性做好物质帮扶、精神关爱工作。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树立身边的敬老爱老助老典型、学习的榜样,从而带动更多的人敬老、爱老、助老,促进我市为老服务事业发展。开展第三届桐乡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为老志愿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的机制,不断提升志愿服务与管理的水平。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项目,大力开展社工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