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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7-04  09:12 访问次数:


李海明委员:

  您在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清明节期间公墓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整治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每年清明节期间,我市都会通过一系列举措来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服务工作,努力打造一个绿色清明、平安清明的生态环境。

  以2018年清明节为例:3月13日,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3月29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召开了2018年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会议,通过责任、宣传、服务“三个到位”,圆满实现清明节“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一是责任到位,顺利实现安全目标。民政、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联动,制定清明节工作预案。建立市、镇(街道)和村(居)三级清明节管理工作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到人,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轮岗值班制度,加强节日安保。据不完全统计,清明期间共出动交警200多人次、城管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治安协警150多人次。另外,市民政局业务科室全员在岗,在市区墓地值班巡逻。二是宣传到位,积极营造舆论氛围。采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宣传标语、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引导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祭扫路线、公交扫墓专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主动错峰祭扫。大力宣传海葬、树葬等生态葬法,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社会新风尚,打造绿色、生态、和谐清明节。累计发布宣传倡导信息5条,电视台专访节目2个。三是服务到位,努力确保群众满意。我市各殡葬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做好群众祭扫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市殡仪馆针对骨灰寄存室实行值班制和免费提供祭祀场所等便民措施;龙山公墓则推出延时服务、墓位引导、设立咨询点、提供饮用水等多项便民措施;同时,市交通局开辟3条共30余辆从市区到墓地的公交专线,方便市民出行。据不完全统计,清明期间共接待的祭扫人员共52万人次左右,进出的各类车辆15万车次左右。

  桐乡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印发《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自2016年9月1日开始在如下区域全年全时段实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1. 桐乡市主城区:二环南路以北、二环东路以西、二环北路以南、二环西路以东所围区域;2. 崇福镇区:320国道沿线以北、经三路以西、店街塘港与中山路相接区以南、崇新线以东所围区域;3. 濮院镇区:永越大道以北、月河桥港以西、紫荆路以南、永兴港以东所围区域;4. 乌镇镇区:虹桥村、浮澜桥村、分水墩村、银杏社区、南宫社区、东苑社区所辖区域。针对上述禁燃禁放区域,清明节期间,我市专门配备公安、行政执法等治安力量加强巡查监管,全市累计投入治安人员450余人次,采取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措施,劝阻群众带烟花爆竹进墓区,已极少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赢得了群众的满意,确保了群众清明祭扫安全。

  对于墓区在禁燃禁放区域以外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没有执法依据,只能加强劝导宣传,尽量要求群众实行低碳环保的祭扫方式。

  针对您特意提到的凤鸣街道相关生态墓地上空有高压线穿过,燃放烟花爆竹可能会导致安全事故的情况,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及时与凤鸣街道民政办进行沟通了解,并要求凤鸣街道民政办及时跟分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研究相关对策,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劝导与安全管理工作。凤鸣街道历年来对该情况也做了相应处理:首先,在墓区入口处设置醒目的黄色警示牌,书写“严禁在高压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如擅自燃放造成后果一切自负”警示语。其次,每年清明节期间,都配备辅警4名、墓地管理员2名负责墓地治安管理防范。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桐乡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7日


信息来源: 桐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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