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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483002559924T/2019-80974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19-01-15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文件编号: |
关于做好2018年流通领域取暖小家电商品质量抽检后续处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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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市监〔2019〕2号 关于做好2018年流通领域取暖小家电
商品质量抽检后续处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所(分局)、队,市消保委秘书处、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个私协会秘书处: 2018年第四季度,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桐市监〔2018〕31号)工作计划安排,结合监管重点和消费投诉热点,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取暖小家电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及做好后续处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此次商品质量抽检对桐乡市各乡镇(街道)流通领域的取暖小家电商品进行抽查检验。共抽检取暖小家电商品总数为20个批次,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抽查检验。 本次抽检,依据GB4706.8-2008 QB/T 2994-2008 GB 4706.1-2005 电热毯;GB 4706.99-2009 GB 4706.1-2005 暖手宝标准要求,对取暖小家电商品内在质量安全、品质、成分及标识标志进行抽检,检测对象包含1:标志和说明,2: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3:电源线长度。抽检结果表明,此次抽检20批次中,1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75%。不合格批次中,其中标志和说明及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率86.66%;光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13.33%。 二、抽检结果分析 取暖小家电商品是冬季百姓取暖常用的消费品。 (1)标志和说明:此类信息起到了介绍产品、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确保产品的安全使用以及产品溯源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作用,此类信息的缺失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与选购。故产品上的标识和标志应按标准要求,做到清晰、易读并持久附着于产品、标签或包装上。 (2)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一方面表现在导线的横截面积偏低,不能满足载流能力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极易过热,从而使电源线的绝缘热熔,有发生触电及着火的危险。另一方面表现在插头尺寸,插头的尺寸标准有严格要求的,是使用性能的通用性要求,尺寸过大过小都会导致连接不合理,直接影响使用甚至带来安全隐患。 (3)电源线长度:制造商为节约成本,减少电源线长度,导致用户不能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产品,影响正常使用。 三、后续处理工作要求 (一)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商品,各所(分局)要根据通知要求,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二)对名单中所列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由被抽检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分局)负责立案查处。 (三)本次抽检结果信息将由我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附件:《2018年流通领域取暖小家电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7日
2018年流通领域取小家电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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