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97996/2019-110656 | 发布机构: | 行政执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19-01-25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文件编号: |
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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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7年桐乡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运作平台,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构、机制健全,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 鉴于人事变动,重新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明确。 逐步印发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分类、公开形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并且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地开展。 (二)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浙江政务服务网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提高工作办事效率;通过网上开展查询、咨询等项目服务,使群众直接上网就可以了解相关的政府信息,深受市民的欢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多平台联合,积极发挥网络平台作用。2018年,通过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2条,其中,机构概况10条,政策文件4条,报告统计4条,规划计划1条,工作信息14条,社会管理42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2条,公共服务3条。通过政府服务网进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1004条。 (二)多渠道宣传,实现信息公开效果最大化。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栏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开覆盖面。今年,完成了12期《聚焦综合执法》的拍摄工作,对夏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六场战役”等作了专题报道。每月报纸《聚焦综合执法》专刊1篇,新闻稿不少于4篇,市级电视、报社专题报道233次,达到了较好的公开效果。继续完善“桐乡综合执法”官方微信,新增“装修垃圾清运平台”、“市区停车服务平台”,推出全市人行道违停处理指南、综合执法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开展最美落叶手机摄影大赛、城市法律法规有奖答题等全民互动活动。今年以来,共推送微信信息650条。继续发挥“桐乡数字城管”政务微博作用,今年共回复各类咨询、举报216起。做好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新闻宣传应急管理,全年共在微信平台上发布“权威发布”事件4次,及时、准确、全面地用事实回应社会舆论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风向,全年承办全市中小学生垃圾分类征文大赛、“垃圾分类 人人参与”广场文艺晚会暨“先进典型”表彰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效果和范围,切实维护我局对外良好形象。 (三)“阳光执法”,实现执法、过程、结果全透明。2018年度,我局进一步推动已有职能以及新领域行政处罚权职能的行使,在全局范围开展“推行全员执法、打造执法尖兵”行动,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不断拓展执法办案的领域和范围,持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同时,为确保执法处罚行为规范公正,我局依法在处罚决定作出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处罚结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经得起各种检验。截至12月29日,我局已主动公开2018年1月1日以来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004件,全力推进行政处罚公开透明运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到群众申请5起,均及时进行了回复。其中网络申请5起,信函申请0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各项工作持续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工作发展不平衡。由于我局有的科室对实施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实用性较差。有关信息的审核发布程序还处于磨合、理顺阶段,信息联络员的岗位责任制未能有效落实;有些信息未能及时充实,未能实现信息良性的动态流转。三是对内对外信息未能全面公开,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完整,而且质量有待提高。 2018年,我局将对照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步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推进公开工作规范化运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提升公开工作的科学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