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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07Q/2019-86272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19-11-12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审批 文件编号:
桐乡市爱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登记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19-11-12  16:47 来源: 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桐乡市民政局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决定书

桐民社非准字〔2019〕第39号

 

桐乡市爱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举办者:

    你们关于办理桐乡市爱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桐乡市爱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业务主管单位为桐乡市民政局。

    桐乡市爱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登记后,应遵循我国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按照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019 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