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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11-08  14:35 访问次数:

庄明火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因现场处置不及时而造成混乱、交通不畅、伤者不能及时有效医治”的问题。我局交警大队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市交通事故年发生数持续上升,2019年1月至5月交通事故日平均报警量在247起左右。当前交警处置力量不足与事故报警量多的矛盾突出,特别是同一辖区同时发生多起事故时,交警处警人员往往要按报警先后排序前往处置,后报警的事故往往需要等先报警的事故处置完毕后再去处置。因此,确实会出现现场处置不及时的情况。对此,我局交警大队已对事故接处警工作作了进一步优化,增加处警力量,提高处警效率。目前市区城东、城西中队和崇福、濮院、高桥交警中队白天各安排2档民警警力,另外再安排3档网上在线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协勤警力;其他4个交警中队,白天各安排1档民警警力和2档协勤警力。夜间9点以后,各中队处理事故的警力减少到1档民警和1档协勤。根据执法规范,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必须由民警进行处理,纯车损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协勤处理。对伤者及时有效救治的问题,我市早在2005年就开通交通事故抢救绿色通道,对因交通事故被送到桐乡市级医院的伤者,医院会在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开展抢救工作,因此并不存在对交通事故伤者不抢救的情况。

对“建立由交警、公安、行政执法、检察院、法院、医院、保险公司等多部门组成的协调联动的交通事故处理应急处置中心的建议”,因为交通事故处理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整合实行一站式办理,无相关法律支持,故目前无法实施。我市已在桐乡市梧桐街道庆丰南路(老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行政执法局违法停车受理处等。交警大队、司法局、法院交通法庭、保险公司、司法鉴定中心分别派驻了专门人员集中办公,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处理交通事故。

 

桐乡市公安局


作者: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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