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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483002559924T/2019-80979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19-02-13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文件编号: |
关于做好2018年流通领域毛针织品商品质量抽检后续处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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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市监〔2019〕9号 关于做好2018年流通领域毛针织品
商品质量抽检后续处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所(分局)、队,市消保委秘书处、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个私协会秘书处: 2018年第四季度,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桐市监〔2018〕31号)工作计划安排,结合监管重点和消费投诉热点,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毛针织品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及做好后续处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此次商品质量抽检主要对桐乡市商家的毛针织品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共抽检毛针织品商品总数为25个批次,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抽查检验。 本次抽检,检查评价依据《浙江省产品质量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GZ17620101 毛针织品113-2018》,检测项目及判定依据主要为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及产品标准FZ/T 73018-2012 《毛针织品》、FZ/T 73005-2012 《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以及被抽检产品的明示标准。对毛针织品商品内在质量、安全性能、成分及标识标志进行抽检,检测对象包含使用说明、纤维含量、色牢度、pH值、甲醛、AZO、异味等项目。抽检结果表明,此次抽检25批次中,2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88%,3批次合格,合格率12%。 二、抽检结果分析 毛针织品是最广泛的服装产品之一,特别是冬天,毛针织品的内在质量、安全性能,关系消费者安全和利益。 本次毛针织品抽检,纤维标签(使用说明)上存在严重问题,批次不合格率为88%。纤维标签虽然不涉及产品的内在质量,但是是消费者购买服装时考量产品价值的重要依据,也是消费者维权的技术依据,因此应引起重视。 纤维含量项目影响消费者穿着体验、毛针织品价格,不合格率高达36%,不合格表现在纤维成分未标注、纤维成分比例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甚至纤维种类标注错误。 本次检测了pH值、甲醛、AZO、色牢度、异味等安全性项目,仅有1批次色牢度不合格。 三、后续处理工作要求 (一)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商品,各所(分局)要根据通知要求,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二)对名单中所列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由被抽检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分局)负责立案查处。 (三)本次抽检结果信息将由我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附件:《2018年流通领域毛针织品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3日 2018年流通领域(毛针织产品)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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