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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577B/2019-79761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19-04-25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文件编号: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9-04-25  13:43 来源: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2018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省、市生态环保大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精心指导下,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完善环保体制机制,有效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全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向好,10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持续保持Ⅳ类水以上,III类水断面占比7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考核评价为良好;桐乡市城市空气优良天数为302天,其中一级(优)天数比上年同期增加26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2%,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PM2.5浓度年均值为40ug/m3,较2014年(基数年)同期下降27%。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1.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整改。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制定《桐乡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各责任部门,确保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见到实效。成立中央环保督察市整改办协调联络组,牵头协调推进问题整改,成立三个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和责任单位开展“回来看”,“回头看”情况面向全市通报,督促各责任单位履行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督察期间,我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61件(其中重点件4件),至9月25日已全部整改完毕,信访件整改完成率为100%,所有信访件整改情况通过网络和报纸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涉及我市具体问题2个,分别是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提升和螯合飞灰处置问题。10月份,约18万方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后)填埋场建设完成,现场堆放飞灰完成填埋清零工作。浙江新都绿色能源公司垃圾焚烧炉提级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2.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部打击固废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检查任务。根据省、市部署要求,于2月份开展长江经济带固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市68家年产500吨以上工业污泥和17家市控以上危废企业进行大排查,形成137家单位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表,汇总梳理出20家企业存在的49项问题清单,指导和督促企业做好整改,逐条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调度汇总整改结果,已基本完成整改。统筹安排人员核实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情况,全局共出动7批次工作人员,赴云南、江西、安徽、江苏等地核实我市企业污泥转移信息,确保外运处置安全。5月份,生态环境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督查组来我市实地督查未发现相关违法问题。

3.顺利完成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任务。结合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专项检查和中央环保督察,我市开展两轮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排查工作,对排查和督查发现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建立按月督办制度,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5月份,联合农经局、交通局和属地镇(街道)开展“回头看”,督促关停企业拆除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9月份,生态环境部来我市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之前,通过自查和上级督查发现的6个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战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桐乡市环境保护局“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桐乡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治气任务。一是深化VOCs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涉VOCs“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完成44家企业年度整治任务。着力实施“十百千”工程,全面完成2家重点石化化工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任务,完成22个印刷包装、工业涂装等行业VOCs深度治理项目。二是推进重点园区废气企业整治。继续加强经济开发区涉气重点企业进行深度整治,建立涉气排放企业清单,完善“一厂一策一档”,按照生产车间全封闭、处理设施全加盖、产生废气全收集、收集废气全处理的工作要求,落实深度治理措施,完成6家企业的年度整治任务。三是开展燃煤锅炉淘汰行动。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要求,联合经信、质检等部门开展燃煤锅炉淘汰专项检查,逐一进行核查,共查处违法违规燃煤锅炉15台,处罚款74.55万元,上述锅炉全部完成停运或清洁燃料改造。四是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治理。以国卫复查迎检工作为契机,联合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开展城市餐饮服务业准入管理与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对餐饮企业(店)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和规范使用进行“回头看”。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监督,对我市4家汽车尾气检测机构进行督查,提出三项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2.打好“治水巩固战”。制定《桐乡市环境保护局“治水巩固战”工作方案》和《桐乡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实施计划》,明确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一是开展污水“零直排”创建。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制定《桐乡市“污水零直排”工业区创建(工业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完成洲泉镇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创建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园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和污水管网完善工作,完成园区64家企业排水许可证领取工作,通过桐乡市级验收。二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涉水行业整治。继续开展重点涉水和特色行业污染整治,推进化工、纺织印染、制革及毛皮染色加工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完成2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年度任务。2家涉水行业整治企业桐乡市晨光皮革有限公司和桐乡市大运河印染有限公司全部实现关停到位。三是持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运河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嘉兴。督促运河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整改情况,对7家已关停企业场地覆土复绿情况持续跟踪。积极参与推进西部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四是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严格落实《嘉兴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照验收标准,对桐乡市汇合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入海排污口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完成入海排污口监测信息公示牌、标志牌、基本信息和达标情况定期公示制度等整改工作,排放口水质监督性监测合格,顺利通过嘉兴市环保局验收。

3.打好“清废攻坚战”。制定《2018年度桐乡市“清废攻坚战”方案》,统领年度清废攻坚任务。一是加快固废处置设施建设。带队赴上海、温州、衢州等地考察工业污泥处置项目,比选工业污泥无害化处置方案,召开污泥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会,明确三家公司作为技术优胜方案。二是加强固体废物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固体废物申报工作,完成338家企业申报审核。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备案审核,共备案危险废物转移计划565项,实际转移3790批次,转移危险废物65107.89吨。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延期贮存申请的资料审核备案,共完成管理计划备案42家,延期贮存申请审核26项。三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成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跟踪掌握我市“土十条”及省、市土壤污染防治政策落实情况,配合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专项审计和省审计厅对我市土壤污染状况审计。委托3家第三方技术机构,分区域完成对166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开展土壤调查修复,完成3处疑似污染地块场地调查报告备案,完成屠甸海星村码头生态损害评估、高桥曹泾村范家门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综合梳理后将我市36处疑似污染地块信息录入国家系统,牵头联合国土局、建设局开展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管控督查,将我市疑似污染地块增补至47处。

(三)坚决强化环保执法监管,不断巩固生态环境安全。

1.强化环境执法力度。以“治水巩固战”“蓝天保卫战”“清废攻坚战”环保专项行动为基础,组织开展“零点”系列环保所交叉执法行动,针对重点问题、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等进行全方位检查,消除原有监管时间盲区,结合双随机执法,严厉打击趁监管盲区恶意偷排、超标排放、非法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三部门驻环保联络机构,有效推动环境违法案件办理的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打击。2018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288人次,检查企业7165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和刑事案件共计294件,处罚款2584.74万元,罚款额同比提高114%,其中行政拘留移送案件13件,刑事案件5件;按日计罚5件、查封扣押24件、停限产9件。2018年,实现查处案件数、处罚额、四个配套办法使用数三项指标居嘉兴市第一。7月份,桐乡市环境监察大队因承办省级大案要案表现突出被省人社厅、省环保厅和省公务员局共同授予集体三等功称号。

2.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环境监管网格化等制度,全面推进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启动全市区域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近3年,在生产的环境风险源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90%以上,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等重点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或回顾性评估工作已完成全覆盖,累计备案企业应急预案99家。建立一套环境应急物资统筹调用机制和1支专业环境应急处置队伍,积极参加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

3.强化环境信访调处。继续完善“12345”环保举报热线受理及环境舆情搜索、监控、调处和回应机制,每月开展环境维稳形势分析研判。修订局24小时住夜值班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投诉等处置流程。强化信访举报件处置力度,提速处置过程,基本实现信访件处置时间平均缩短20%。出台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细则,积极发动群众力量,形成打击固废环境违法行为合力。2018年,共受理调处各类环境信访403件,同比下降8%,其中大气污染类共232件占57.6%,仍居主导地位,全年信访调处率100%,群众对信访调处满意率为97%。

4.保障重大峰会活动。成立环境保障指挥部,统筹全市力量协同开展环境问题大巡查、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保障期间全市环境质量良好,环境总体安全稳定。圆满完成上海进出口博览会、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德清地理信息大会等重大活动的环境保障任务。

(四)坚决深化生态环保改革,持续释放制度创新红利。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梳理将环保办理事项从原来的17大项23小项,减至15大项18小项,基本完成所有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改革后区域内将减少80%的环评审批项目,项目申报材料减少60%,审批时效提速50%,为企业节省50%环评费用。6月份,在嘉兴市率先完成桐乡经济开发区、濮院针织产业园、乌镇互联网小镇、濮院毛衫小镇等4个区域的年度改革任务,有136个项目享受改革红利,为企业节约环评编制费用25万余元。6月份,开展环评审批代办制度,全年为190余个建设项目开展代办服务,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提高企业满意度。2018年,共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639项,总投资达672亿元,其中414个项目实现网上备案审批,达到了“跑零次”的要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有力助推了实体经济发展。

2.深化环境资源要素改革。为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提高环境资源要素的利用率,出台《桐乡市排污权总量指标管理办法》,通过规范总量指标储备与分配,引导环境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科技企业配置,促进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强排污权交易管理,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制度,全年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初始交易120笔,涉及金额1659.3万元,完成新(改、扩)项目排污权交易60笔,交易金额485.5万元,完成45家企业办理排污权质押登记备案,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涉及金额约8亿元。

3.深化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改革总体部署,稳步推进我市83家通过审核企业的国家排污许可证发放,完成屠宰及肉类加工、其他农副食品加工、合成材料制造、缩绒水洗行业国家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积极探索固定源污染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模式,我市被省环保厅确定为浙江省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唯一试点县,打造“一个办法、三个制度、一个平台”(《桐乡市排污许可制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排污许可记分考核制度、桐乡市排污许可制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排污许可智能化监管平台)的证后监管制度体系,提升企业排污全过程监管效能。

4.深化环保第三方服务改革。继续探索第三方环境治理运营模式,借助环境科学学会平台与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和嘉兴环保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等第三方环保科技平台达成战略合作,多次对全市污染企业开展“面对面”问诊把脉式的污染治理咨询和对接,增强我市企业污染第三方治理水平。截至2018年,在我市从事第三方污染治理的机构达12家,全市已开展第三方污染治理的企业达24家。大力推进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改革,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引进3家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作为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的重要补充。开展第三方“环保体检”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化工、制革、印染等重点行业25家企业开展全方位地毯式风险排查,开展第三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评估工作,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五)坚决推进美丽桐乡建设,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1.推进生态文明市创建。深入推进美丽桐乡建设,完成年度任务分解、督查和考核,完成市十六届人大“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机制,加快推进美丽幸福新桐乡建设”议案年度办理工作。抓好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分解创建指标体系任务,调研周边县市创建工作经验,积极深入相关部门、镇(街道)、村和社区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完成《桐乡市生态文明创建规划》评审稿。

2.推进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制定《桐乡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主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接受人大常态化监督。3月23日,市政府向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桐乡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完成市级层面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报告。同时,按时完成濮院镇、崇福镇、洲泉镇、乌镇镇等4个试点镇向镇人大的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其余镇(街道)将在2019年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

3.推进生态环保宣传。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并结合播放《环保局长》公益电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保公益巡回演出和“美丽桐乡 我是行动者”六五世界环境日广场宣传、生态满意度专题宣传等活动,开展立体式、多层次、全覆盖的环保工作宣传。2018年,完成各类电视新闻宣传92期,各类报刊杂志录用环保新闻共303篇,其中《人民日报》上稿1篇,《中国环境报》上稿17篇,录用数量在全省89个县市中排第一。“桐乡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9条,发放宣传资料36000余份,完成1家省级绿色学校和4所桐乡市级绿色学校创建验收工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总得分达到79.8分,在全省排名同比提升19名。

(六)坚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桐乡环保铁军。

1.加强能力素质提升。加强全员对新修订《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环境执法大练兵,选派30余人次基层执法人员参加京津冀大气污染强化大督查、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等各类上级督查。投入360余万元,完成“智慧环保”工程一期建设,建成集执法调度、视频监控、在线监测、信访处置和环境管理等平台为一体的信息化综合指挥中心,提升环境监管和执法效能。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引入第三方机构充实调查队伍,完成13800余个各类污染源清查、入户调查数据采集、数据上报和第一轮质量审核工作。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完成全局党总支、各党支部书记和委员改选工作,各党支部设立党小组,积极争创全市“五型标尖”基层党组织,机关党支部《环保精准服务“暖风行动”助力“六场战役”》荣获2018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创新项目”优胜奖。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开展“戴党员徽章 亮身份 强党性 当先锋”主题活动,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诞生97周年系列活动,包括《我宣誓》合唱比赛、先锋党员表彰会、升国旗、上党课、观看教育片等,全年累计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14余场次。开展“大走访、大宣讲、大解放”活动,局党员领导干部带队联系企业、村、社区开展走访、宣讲和调研活动,完成走访村农户、社区居民3590户,企业71家,现场帮助解决问题78个。大兴调研建言之风,在全局在编人员中开展撰写“环保勤政感悟”活动,收集勤政感悟共计313篇。

3.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局年度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层层签订责任书,完成在编干部党风廉政承诺书工作。完成市委巡察组对我局“回头看”巡察意见反馈工作,梳理出28项整改措施,制定对应整改方案,完成《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开展服务实体经济暖风系列行动,以领导带班服务上门、现场办公、当面答复和跟踪解决等方式为企业破解环保难题,实现11个镇(街道)上门服务全覆盖,解决项目审批、污染防治和排污权交易等各类环保问题共计38个。加强岗位风险点防控,共排查出风险点57个,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120余条。加强廉政学习,每季度编制一份《廉政简报》,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赴浙江省第二监狱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019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开展“七大行动”和建设“四个桐乡”的决策部署,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首轮省级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环保机构改革、垂管改革等为契机,实施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范、体制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智慧环保提升、环保铁军打造六大工程,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成诗画水乡典范城市提供环境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70周年华诞。

二、主要目标

2019年核心目标是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保障,以“618”行动为抓手(六大工程和18项重点任务),实现生态环境工作“两提升两下降”(全市环境质量和生态满意度实现两提升,PM2.5浓度和环境信访投诉量实现两下降),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具体工作目标为:

(一)全市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保持良好以上,力争优秀;市控以上断面三类及以上水体占比70%以上;运河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65%以上。

(二)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82%以上,PM2.5浓度下降比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重污染天气数量同比有下降。

(三)完成上级下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四)环境信访投诉量同比有下降,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不发生因环境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和群访性事件。

(五)全市生态环境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聚焦污染防治,实施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1.深入打好“治水巩固战”。一是深入“污水零直排”创建。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桐乡经济开发区、大麻镇工业园区等9个工业园区的“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继续深化工业污水全入网工作,提高企业污水处理能力水平。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最新要求,持续推进运河饮用水源安全隐患整治,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紧密跟进西部(白荡漾)水源地的建设进度,将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要求与水源地建设工程同步进行。三是大力开展科技治水。持续开展企业清洁生产、涉水污染行业整治和地下油罐更新和改造。四是开展交接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加强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和管理,定期动态研判交接断面水质变化趋势,摸清水质污染因素与污染源头,精准发力,限期整改。

2.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突出工业废气整治。继续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整治,完成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任务。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废气治理。持续推进经济开发区废气臭气治理工作,督促园区内企业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废气收集率和达标率明显提升,企业环保档案管理规范完整,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持续提升园区监测能力,加快建设经济开发区大气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站,大力提高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安装覆盖率,实施VOCs在线监测监控建设工程。三是突出应急减排措施完善。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提高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有效提升大气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3.深入打好“清废攻坚战”。一是推进工业固废收集处置和规范化建设。根据嘉兴市“五废共治”工作要求,协调推进一般工业污泥处置项目、垃圾焚烧提级改造项目建设。大力开展一般工业固废储存设施、场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分类存放,无害化处置,基本建成工业边角料尤其是纺织废弃物分类收运体系。二是扩大信息化监控覆盖面。到2019年底,争取嘉兴市控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视频监控联网,新增危险废物和污泥重点产生单位当年实现联网监控。依托“一般工业固废信息化监控系统”,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力度。三是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存量清零”行动。重点加大对超期贮存、贮存环境风险突出等问题的排查,严格督促限期处置。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采用双随机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考核促进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的提高。

4.深入打好土壤防治战。一是大力推进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根据国家、省、市土壤环境质量调查部署要求,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重点行业关停企业原址为重点,展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建立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国控、省控、市控监测点位,建立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针对在役企业用地建立企业自查机制,针对退役场地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工作。根据我市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的产业特点,建立“常规+特征”的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物监测指标体系。三是实施污染地块清单管理。充分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明确开发利用项目负面清单,形成污染地块名录,并实施清单化管理。四是有序开展治理修复工程。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为住宅、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途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对污染重、风险高的污染场地土壤进行综合治理与修复。落实国家土壤治理与修复管理要求,完善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工程验收制度等。五是推进重金属污染减排。根据上级重金属减排新要求,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行动,建立全口径清单,落实重金属减排工程,探索构建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为2020年完成上级下达的重金属减排任务夯实基础。

(二)聚焦执法监管,实施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5.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开展水、气、固废环境专项执法,严厉打击“低散乱”非法排放行为,助力“退散进集”行动。加强与公检法联动执法,完善联络员、联席会议、案件移交衔接等制度,着重打击环境涉刑违法行为,着力抓好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办理。继续推进阳光执法,加强“双随机”执法监管。加强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和评查,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深化企业“环保体检”服务,完成年度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排查问题整治,补齐企业环境管理和治理能力短板。

6.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首轮省级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为契机,开展全市性的污染环境和安全隐患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建立清单化整改销号制度,不断提升环境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夯实环境风险防控基础,着力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完成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环境保障工作。

7.加强信访舆情调处。畅通信访渠道,强化“12345”环境信访投诉电话宣传,完善24小时信访值班制度,确保群众投诉24小时畅通。强化环境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充分利用“桐乡环保”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立健全环境舆情搜索、监控、快速调处和回应机制,掌握重大环境信访情况和调查处理趋势,做好信访信息预警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难点信访和信访积案问题,组织开展领导下访、包案活动,加强对初信和初防的处置力度,切实降低环境信访投诉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聚焦改革创新,实施体制机制完善工程。

8.深入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环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广和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成果,加快推行环评审批“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加强环评中介机构考核管理,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环评中介延伸,抓好审批数据共享、“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等工作,真正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最多跑一次”、最多90天等改革事项,全力服务全市精准招商和重大项目攻坚行动。

9.协调推进机构和垂管改革。按照上级要求,有序做好环保机构改革,抓好机构设置、职能整合、人员统筹等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革任务,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的保障。稳妥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根据上级改革统一部署,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以改革为契机提升监测监察执法效率。

10.深化环境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环境资源要素改革,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落实新修订的《桐乡市排污权总量指标管理办法》,强化排污权指标激励措施,促进企业绿色发展。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建设,继续做好国家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规范排污许可制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快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按时保质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建立普查数据库,夯实环境管理基础。

(四)聚焦美丽桐乡,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11.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高标准抓好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以美丽桐乡建设考核为统领,不断完善生态考核目标责任体系,督促落实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市、镇(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持续做好市十六届人大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机制,加快推进美丽幸福新桐乡建设”议案办理工作。

12.严守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完成生态红线的勘界定标工作,严守生态红线,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把环境容量与区域总量、环境质量、项目环评紧密挂钩,严把环境准入关,完成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加强区域环境管理能力。

13.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探索创新组织形式,开展好“六五”环境日等重大主题活动宣传,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广泛传播环保科普知识,倡导绿色理念。充分依托传统主流媒体,用好用活各类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生态环境保护桐乡好声音,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绿色学校等创建,为群众提供更多生动直观、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和参与平台,稳步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

(五)聚焦能力支撑,实施智慧环保提升工程。

14.加强能力素质保障。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队伍业务培训,开展针对性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培训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不断创新环保执法监管机制,提升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队伍专业工作能力。

15.提升环境科技保障。积极推进乌镇大气监测超级站建设,实施乌镇空气监测站搬迁,提升区域空气质量联防联控能力,为乌镇峰会环境保障提供技术支撑。不断完善“智慧环保”工程,积极推进环保专网整合和政务云运用,加快固废管理信息化平台和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监控平台试点建设,推进重点监管区域视频监控安装,提升环境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

(六)聚焦队伍建设,实施环保铁军打造工程。

1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性、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领导责任,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教育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17.提升干部执行力。进一步完善队伍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强化队伍执行力,不断提升工作实效,促进重点工作推进,保障各项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完成。扎实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主动、优质、高效地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和基层的生态环境获得感。

18.打造清廉环保。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廉政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建立健全关心关爱干部工作机制,加强关怀帮扶和心理疏导工作。全力打造清廉环保,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