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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桐乡市博士后“两站一基地”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09  10:40 来源: 桐乡市 浏览次数: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桐乡市委 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服务实体经济建设人才集聚新高地的若干意见》(桐委发〔2017〕15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中共桐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 乡 市 财 政 局

2018年4月11日

桐乡市博士后“两站一基地”资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服务实体经济建设人才集聚新高地的若干意见》(桐委发〔2017〕15号)、《嘉兴市人才载体建设支持办法(试行)》(嘉人社〔2017〕133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细则,由市人力社保局具体承担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资助标准

第二条 对建成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在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后,分别给予建站单位30万元、建基地单位20万元的经费资助。

第三条 对博士后“两站一基地”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其每年7万元科研经费补助、5万元生活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2年。进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在站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第四条 对出站后留桐工作或全职到桐乡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实际在桐工作满6个月后,可以申请1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实际在桐工作满3年后并继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再给予每人1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第三章 申报

第五条 博士后“两站一基地”相关资助申请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受理部门

市人力社保局。

(二)办理程序

1.申报:企业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按申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审批:经审核通过后,确定拟资助名单;

3.公示:将拟资助名单进行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名单;

4.经费拨付:市人力社保局根据资助名单及相关规定拨付资助经费。其中企业部分经各镇(街区)人力社保所转拨,个人部分直接由市人力社保局拨付。

(三)博士后“两站一基地”资助申请材料

1.《博士后“两站一基地”建站资助申请表》;

2.全国博管办或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同意设立“两站一基地”的批文;

3.全国博管办或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同意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批文;

4.若属企业联合培养的,需提供《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四)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补助和生活补助申请材料

1.《桐乡市进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补助和生活补助申请表》;

2.全国博管办或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同意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批文;

3.若属企业联合培养的,需提供《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4.若在职人员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每年在站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5.工资发放记录(至少6个月)。

(五)留桐工作博士后科研经费资助申请材料

1.《留桐工作博士后科研经费资助申请表》;

2.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出站证明;

3.聘用合同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各项资助一般每年上半年集中申报,具体以当年度文件通知为准。资助发放于受理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8110825。

第四章 管理

第六条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参加全国博士后工作评估,评估工作一般每3年进行一次。根据评估结果划分评估等级,对管理工作优秀的流动站和工作站进行表彰,对管理不善、评估不合格、不具备设站条件的流动站和工作站,视情况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并向社会公布。撤销的流动站和工作站,3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设立。

第七条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连续2年内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取消其设基地资格。取消资格的,2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设立。

第八条 积极与中博联智库创新技术研究院等博士后集聚的机构开展合作,鼓励其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园区平台输送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细则自2017年7月21日起施行,由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桐乡市博士后“两站一基地”建站资助申请表

2.桐乡市进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补助和

生活补助申请表

3.留桐工作博士后科研经费资助申请表

附件1

桐乡市博士后“两站一基地”建站资助申请表

设站单位名称


工作站级别

□国家级工作站          □创新实践基地

资助金额

¥:           

大写

单位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当前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具体材料可另附纸)

建站(基地)单位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市人力社保局

意见

经审核,同意申请。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桐乡市进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

科研补助和生活补助申请表

设站单位名称


补助年度

□第一年补助

□第二年补助

单位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


资助金额

¥:

大写: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进站博士后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专业方向


出生年月


博士后

进站编号


流动站


进站时间


在站时间


博士后研究

课题


个人简历

(攻读博士学位以来的完整简历)

博士后研究课题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计划


博士后

本人签名

以上所填信息属实。

签字:

年     月     日

建站(基地)

单位意见

以上情况均属实。

(公章)       

年    月    日    

市人力社保局意见

经审核,同意申请。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3

留桐工作博士后科研经费资助申请表

资助次数

□首次资助

□二次资助

姓  名


性  别


民族


专业方向


出生年月


博士后编号


流动站


身份证号



















银行账号


资助金额

¥:

大写:

现留(来)桐

工作单位


出站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年限(如是二次资助,请同时注明首次资助的合同年限)


邮  编


地   址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导师姓名、职称

及工作单位



个人简历

(攻读博士学位以来的完整简历)

下一步

工作计划


博士后

本人签名

以上所填信息属实。

签字: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意见

同意申请。申请材料已经全信息公示,无异议。

(公章)

年    月    日

市人力社保局

意见

经审核,同意申请。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