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4700/2019-84303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19-09-16 |
组配分类: | 棚户区、保障性住房信息 | 文件编号: |
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方案(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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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桐建〔2019〕7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配租工作方案: 一、 配租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殊家庭优先原则。 二、 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为桐乡市梧桐街道康乐小区38幢9套公共租赁住房和濮院镇滨河花苑19幢1单元7套公共租赁住房。 三、 配租程序: 1、由市房委办在市局门户网站和“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群公布公示结果后,由户口所辖社区通知到实物配租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由市房委办牵头组织公租房营运主体、实物配租家庭主申请人及所辖社区的工作人员和新闻媒体参加。 2、获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现场抽签确定公租房配租房源,并办理相关手续。 3、现场集中抽签摸房,先摸“顺序号”,再按“顺序号”摸取实物配租的房号。房源分配后,配租家庭交纳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再签订《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半年房租后领取钥匙。 四、获得实物配租资格家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年内不再对其进行实物配租; 2、不遵守抽签规则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年内不再对其进行实物配租; 3、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年内不再对其进行实物配租,原所抽中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下次待配租房源。
桐乡市住房保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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