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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法院纵深推进无纸化办案办公改革
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物证数据化管理

发布时间: 2020-10-28  11:55 来源: 《今日桐乡》 浏览次数: 打印

“本人见证案件物证电动剃须刀以图片和视频形式上传智能物证管理平台,现将物证领回,承诺妥善保管,如因诉讼需要可随时提供。”近日,桐乡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时,原告飞科电器的代理人签署了这样一份《物证保管承诺书》。这也是桐乡法院在全省首次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物证数据化管理。

今年6月,桐乡法院受理了这起假冒飞科电动剃须刀的侵权商标权案。按照以往程序,案件受理后,涉案的假冒剃须刀将作为物证,保管在桐乡法院。不过在该案中,法庭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对原告提交的假冒剃须刀进行了数据化处理,即在法官和当事人的见证下,法官助理对证据的外表、封条、诉争侵权标识等拍摄成照片和视频。随后,这些图片和视频被上传到智能证物管理平台,并通过最高法院搭建的“司法链”平台上链存证。

之后,实物证据被直接退还给提供方。在退还的同时,提供方需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妥善保管。

记者从桐乡法院了解到,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逐年增长。相较于普通民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往往会有大量实物证据。在司法实践中,这类实物证据主要由法院负责保管,但由于缺少实物证据退还当事人或销毁方面的法律规范,这类案件即便已经结案,相关物证可能仍存放于法院的物证仓库。经年累月,很容易导致物证仓库“物满为患”。

为解决这个难题,桐乡法院依托嘉兴中院自主研发的智能物证管理平台,通过现代视频影像技术对物证进行数据化存储,同时利用区块链技术对存储数据进行上链管理,使得实物证据数据化保管成为现实。

区块链技术的引入,可有效规避电子数据被篡改的风险。平台利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让实物证据的影像信息进入平台后就不能再被改动,证据被彻底固定,这让法院可以放心将实物证据退还给当事人保管。对于结构复杂的实物证据,平台还提供了全息影像及激光雷达探测技术,不仅能记录证物外形全貌,还可以对证物三维尺寸精确计量,实现证物数据完全采集。

目前,智能物证管理平台已实现和浙江法院审判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避免了多平台碎片化运行带来的低效率问题。上链后的物证视频、图片信息生成访问链接自动导入审判系统,承办人可在审判系统中随时调阅查看。如果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二审法院可从审判系统中直接提取,无需再人工移送物证。此外,平台还给每件物证生成唯一的二维码,法官和当事人可扫描二维码在移动设备端查看。

桐乡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智能物证管理平台的研发,是桐乡法院推进无纸化办案办公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为实物证据电子化处理提供了有益经验。下一步,桐乡法院将坚持“整体智治”理念,持续开创信息技术与司法审判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打造全流程在线诉讼的新模式,深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向社会输送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