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下达2020年度桐乡市工艺美术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公示的通告
|
|||||||||||||||||||||||||||||||||||||||
|
|||||||||||||||||||||||||||||||||||||||
| |||||||||||||||||||||||||||||||||||||||
根据《桐乡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19-2023年)》(桐经信〔2019〕144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会议纪要》[2020]第四期和《关于印发桐乡市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购房补助(租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桐经信〔2019〕130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镇初审,市经信局、财政局审核,桐乡市丰同裕蓝印布艺有限公司符合奖励(补助)条件,现计划下达。根据规定,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经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1日。 联系方式:经信局行业管理科电话:89396717,89396716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 关于下达2020年度桐乡市工艺美术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石门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浙组[2017]5号、《桐乡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19-2023年)》(桐经信〔2019〕144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会议纪要》[2020]第四期和《关于印发桐乡市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购房补助(租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桐经信〔2019〕130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镇初审,市经信局、财政局审核,桐乡市丰同裕蓝印布艺有限公司(哀警卫)符合浙江省“万人计划”奖励条件,奖励20万元;桐乡市丰同裕蓝印布艺有限公司(单秀梅)符合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购房补助条件,补助30万元。所有奖励(补助)资金共计50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下达。 希接文后,及时通知所属企业到市经信局办理拨付手续。市人才办、经信局、财政局等部门将对专项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附件:1.省高层次人才(工艺美术)奖励表 2.桐乡市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购房补助表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共桐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桐乡市财政局 附件1 省高层次人才(工艺美术)奖励表
附件2 桐乡市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购房补助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