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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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29号)文件精神,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向各城市燃气企业(或城市管道运输企业)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38元调整为2.13元。经研究,现就我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调整为每立方米2.80元(含税),下浮不限,具体销售价格由你公司与各用户协商确定。煤改气用户气价不超过2.72元/立方米(含税)。 二、执行时间: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销售价格调整后,请你公司做好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优化服务质量,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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