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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济丰包装纸业有限公司(原浙江济丰石东包装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平方米瓦楞纸板和2400万瓦楞纸箱)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固废部分)验收意见
嘉环桐验[2020]96号
2020年8月21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行环评科,0573-88112019;传真:0573-88079233;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邮编:314500
附件:验收意见
嘉环桐验〔2020〕9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