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315K/2021-136283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1-01-27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文件编号: |
桐乡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
2020年,桐乡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流程,拓宽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水平。一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总体情况 我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领导,全面落实公开责任。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人员的“三落实”。加强信息公开的学习,特别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嘉兴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嘉政办发〔2020〕36号)文件和《桐乡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国办发〔2020〕17号文件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2020年桐乡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中责任分解。我局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司法局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77条。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设置“行政复议”板块,将行政复议相关制度与今年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予以公开,使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市行政复议相关情况。2020年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条件、范围、流程、权利等文件1份,公开行政复议案件52件,均在行政复议决定生效之后第一时间公开。在“桐乡法治”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微信531条,总点击量15.4万。全年行政执法16次,均为法律服务检查,均已在掌上执法平台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全年依申请公开2件。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的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等基本信息和处理结果。2020年,司法局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动态调整,公开《关于公布<桐乡市行政审批证明事项保留及取消清单><桐乡市公共服务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的通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行政管理依据;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设置“行政复议”板块,将行政复议相关制度与今年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予以公开,使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市行政复议相关情况。2020年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条件、范围、流程、权利等文件1份,公开行政复议案件52件,均在行政复议决定生效之后第一时间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0年我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开展专项部署,全力推动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建设、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应对新形势新挑战的方法与措施不多、与群众的互动不多等。 (二)2020年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按照国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对人民群众较为关注的本地区、本单位行政执法、文件制发等重要工作情况进行报告,努力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密切与群众的沟通。 (三)2021年进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把涉及社会热点、工作重点、群众需求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并继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密切与群众的沟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