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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973XX/2021-124561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1-10-08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桐应急〔2021〕47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通知》《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8  09:50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局各科(室)、下属单位,各镇(街道)

现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通知》、《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为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以及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工作研究,决定成立桐乡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长:胡国盛

副组长:张国平  丁立勇  沈国萍  孔伟杰

 员:杨晨艳    宏  陈建忠  舒跃飞  李圣臣

 增  徐元良  陈丹艳  范伟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执法指导、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朱增兼任。

 

 

桐乡市应急管理局

2021108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进精准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数字赋能,强化企业自治与政府监管,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着力破解当前安全生产执法面广量大、存在监管执法盲区等问题,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落细落实,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力推进“企安通”平台应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工作,实现精准执法,高效执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先分类、后分级,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将企业分为不同类别和级别,根据行业安全风险等级和企业自我管理状况,合理确定执法频次,实施动态调整;坚持“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原则,加强重点监管单位服务指导,优先保证重点行业领域执法,一般行业领域随机抽取执法,充分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

三、企业分类分级划分

(一)企业分类划分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所属行业类别、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因素,将本区域内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重点监管单位和一般监管单位

重点监管单位包括: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2.金属冶炼、熔融生产经营单位;3.涉爆粉尘、液氨制冷、液氨制氢(制氮)生产经营单位4.有喷涂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5.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6.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7.其他应列为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监管单位为除重点监管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二)企业分级划分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等安全管理情况,通过“企安通”平台,实行量化分级,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级别,A级为企安通评分蓝码企业;B级为企安通评分黄码企业;C级为企安通评分橙码企业;D级为企安通评分红码企业或未应用企安通企业。

四、分类分级执法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结合企业分类分级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强化精准执法,提升执法实效。

(一)重点类A级企业:以企业自我管理为主,政府服务指导为辅,适当降低执法检查频次;

(二)重点类B级企业:督促企业自我管理,加强服务指导,保持重点监管企业正常执法频次;

(三)重点类C级、D级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一般类A级企业:以企业自我管理为主,原则上不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五)一般类B级企业:督促企业自我管理,以“双随机”形式抽取部分企业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适当降低抽取比重;

(六)一般类C级、D级企业:加强日常监管,以“双随机”形式抽取部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计划,提高抽取比重。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一盘棋的思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分类分级执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明确任务,注重实效要构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和名录库,科学分类,合理分级,并进行动态调整,根据企安通平台实时信息,局协调科每季度初公布一次上季度分类分级监管企业名单。局法规科牵头在分类分级基础上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确定重点企业名单,按明确的时间周期开展执法检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执法,加强督导。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市、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各项执法措施,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提高执法效能。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办案规范化

建设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效,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加强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为主线,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办案规范化,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安全生产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牢固树立公平、公正、文明、高效的执法理念,建立一支业务精湛、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效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不断规范和加强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办案规范化,实现执法成效明显提升。

(一)队伍建设规范化。

1.加强监管执法力量。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镇(街道)应急办配置不少于2名持证人员,其中梧桐、濮院、崇福、洲泉、乌镇、开发区(高桥街道)要求有3-4人持证。

2.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开展执法实务培训、执法难点研讨、执法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分析等活动,每年组织集中执法培训不少于两次。鼓励执法人员自学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支持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提升执法综合素质。

(二)执法程序规范化。

3.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细化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文书送达、结案各执法环节的工作要求,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4.细化委托执法程序。出台镇(街道)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理顺执法办案步骤、方法、时限、顺序,保证行政处罚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三)调查取证规范化。

5.规范证据收集程序。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调取有关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6.严格证据定案标准。严格以证据定案,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应当具备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必须确实充分,必须和待查证的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具有证明力,必须环环相扣,形成证据链。

(四)法制审核规范化。

7.建立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范围、内容、程序、意见、机构、责任等内容。

8.加大法制审核范围。将全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纳入法制审核范围,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9.严格法制审核人员。严格执行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规定,必要时,可以邀请法律顾问协助法制审核。

(五)隐患闭环规范化。

10.突出隐患闭环检查。将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作为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引导企业提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11.强化隐患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桐乡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闭环管理规范》的要求,对检查执法发现的事故隐患,建立市、镇两级联动督促整改机制,定期了解隐患整改进度,全过程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坚持做到案结事了,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现象。

(六)自由裁量规范化。

12.规范行使自由裁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在作出行政处罚时,综合考量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正确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

13.推行“说理性”执法。加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普法教育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在执法文书中准确载明告知当事人对应的事实、法律依据、考量因素、处理结果、救济途径等事项,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七)案件归档规范化。

14.规范案件归档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试行)》的规定,对行政执法文书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定期归档,并统一执法档案的式样、内容、封面、目录、装订等,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档案。

(八)执法保障规范化

15.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立独立的办案询问室,询问室应设置电脑、打印机以及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时记录询问过程。制定办案询问室使用和管理规定,规范合理使用询问室。

16.强化执法车辆保障。各镇(街道)配置执法车辆不少于1辆,建立并落实执法车辆使用制度,规范使用和管理执法车辆。

17.完善执法装备配置。配齐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确保每名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同时,配备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规范、打基础是全面提升执法能力的治本之策。各镇(街道)、各科室(下属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保障。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由局政策法规科承担,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推动等工作,切实做到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三)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网站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宣传报道,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的宣贯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