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734492681J/2021-125166 | 发布机构: | 人力社保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1-10-28 |
组配分类: | 招考录用 | 文件编号: |
桐乡市卫生学校赴高校招聘2022学年教师公告(第1号浙江师范大学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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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桐乡市卫生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公开招聘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办法》(桐教〔2021〕228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决定开展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及高层次人才招聘2022学年教师共计3名,其中首轮招聘将赴浙江师范大学开展,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名额 本次赴浙江师范大学计划招聘教师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浙江师范大学(不含行知学院)应届毕业生(指2022届,下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5日至2003年11月5日期间出生)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其余应聘教师需嘉兴市户籍或嘉兴市生源; 5.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3.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按学期为单位评定奖学金的以2学期抵1学年计,下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招聘流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本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14:00-17:00 (2)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23幢103教室 (3)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2.现场报名应提交材料: (1)《桐乡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2022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高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原件和复印件; (4)师范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7)其他能证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料。 (二)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现场报名后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当初审合格人数不足2倍(含2倍)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超过2倍的岗位,采取先面谈后面试形式,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谈为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谈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综合素养,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预签约、体检、考核人选。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预签约 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成绩高低,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进行预签约。预签约现场放弃的,根据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预签约结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体检 时间和地点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安排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自愿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2022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二)本轮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三)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录用时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五)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六)被聘用人员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七)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电话:0573-88621040 89396680 (二)监督投诉电话 电话:0573-89396623、88110805 附件:1.桐乡市卫生学校赴高校招聘2022学年教师岗位计划表(第1号) 2.桐乡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2022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