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446F/2021-126890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1-11-29 |
组配分类: |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文件编号: |
关于印发《桐乡市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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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现将《桐乡市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桐乡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15日 桐乡市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开展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的启动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各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桐委发〔2018〕10号)、《桐乡市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实施意见(2018-2022年)》(桐委办发〔2019〕45号)的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2021年全市开展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以数字赋能助力帮促工作,加快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迭代升级,推进多部门多场景系统数据共享共建,实现政府帮促精准化、社会帮促平台化、帮促工作清单化,切实推动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 今年的目标任务为: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保持在10%以上,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9000元以下现象,高质量完成低收入农户帮促模式的数字化改革。 一、推进低收入农户帮促模式的数字化改革 (一)推进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迭代升级。做好低收入农户帮促60项数据归集,优化各有关部门数据互通、实时共享方案,完善我市统一的低收入农户数据仓,运用GIS技术,以“浙农码”为总入口,打造“四个集成”:农户信息集成一个码,帮促动态集成一个体系,帮促政策集成一张清单,帮促效果集成一幅地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数据办) (二)完善低收入农户数字化协同帮扶机制。低收入农户逐户赋“浙农码”,开发“浙政钉”、“浙里办”掌上应用程序,开通低收入农户帮促需求模块,不断提升农户在信息查询、政策咨询、帮促需求等方面的便捷度、获得感。实施低收入农户“浙农码”绿黄红三色管理:对暂时无问题无需求的,显示为绿码;对有需求未解决的,显示为黄码;对因大病支出、受灾害意外造成生活困难的,显示为红码,通过警讯快速提交、后台及时受理、部门限时答复、农户满意度评价闭环,做到全流程监管、全方位监测、全链条预警处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数据办、各镇<街道>) (三)每月按时完成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的数据更新。发挥匹配低收入农户需求的精准效应,对低收入农户基本情况实行每月一更新、一维护、一统计,实时掌握基础信息。及时调整系统中结对干部信息,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机制,开展每月走访慰问,完成低收入农户空间数据(地理位置)和“两不愁三保障”照片上传工作,动态汇总每个低收入农户享受财政补助等政府类帮促情况,逐户列出“幸福清单”,实现帮促情况低收入农户知晓率100%、帮促干部知情率100%。(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农业农村局) 二、推动低收入农户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四)推进低收入农户产业增收。根据《低收入农户农业产业帮扶实施办法》,深入开展乡村产业、转移就业、产业抱团、小额信贷等帮扶项目,指导和支持低收入农户发展农业生产,拓宽增收渠道。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推广网上农博、农超合作、同城配送等产销对接模式,拓宽低收入农户农产品销售渠道。完善低收入农户帮扶机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与低收入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通过入股分红、折股量化等方式,带动低收入农户共享产业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五)优化创业就业服务。开展低收入农户技能培训,对有就业技能培训需求的低收入农户实施免费技能培训。开展培训就业一站式服务,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经过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直接推荐至企业、劳务公司等帮助低收入农户尽快实现就业。落实扶持政策,支持低收入农户从事来料加工、开设网店。增设公益岗位,优先安排给低收入农户特别是年家庭人均收入1万元以下的农户。培育发展农业农村众创空间,降低创业门槛和风险,为低收入农户营造专业化、便捷化的创业环境。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巩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深入实施致富带头人行动,强化创业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妇联,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六)强化金融支持。优化金融帮扶举措,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帮扶增收创新信贷产品的开发、推广与发放。扩大帮扶贷款认定范围,对低收入农户的扶贫小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补助。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实时监控分析,加强业务指导,落实风险补偿机制,防范信用风险。(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市财政局,银保监组,人民银行,农商银行) (七)深入实施“强村富民”计划。全面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品质,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分红,实现“强村”“富民”同频共振。开展农村“先富带后富”行动,加大帮扶力度,鼓励开展“飞地抱团+低收入家庭持股增收”模式。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全面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残联) 三、打造共同富裕先行样板 (八)强化低保兜底和临时救助。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结合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综合考虑群众生活水平和物价上涨幅度,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完善政策保障机制,落实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一年渐退期和困难家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单独列户纳入低保制度。落实残疾人“四项补贴”,做到符合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在全市开展因病、因残致贫和有返贫风险家庭大排查专项行动,发挥网格工作机制作用,深化新时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工作,动员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微网格长和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参与排查。(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九)加强教育保障。根据《桐乡市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对经认定的所有学生资助对象,按学段分别落实学前教育保育费减免、义务教育困难生生活补助和营养餐、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等学生资助政策,提足用好校内资助专项经费,统筹各类学生资助资金,及时发放相关资助经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十)提升医疗保障。积极落实好低收入农户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参保资助和待遇落实,全面实现应保尽保。落实好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对低收入农户住院费用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的自负部分纳入商业保险赔付范围。在市域内住院实行实时结算制度,探索扩大医疗救助可实时结算地域范围。对因患重病及罕见性疾病者、疑难杂症者等病患低收入农户加大补助力度。全面实施家庭医生与低收入农户签约制度,确保重点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推进医共体、医联体建设。(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 (十一)持续改善居住条件。推进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清零行动,确保全面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安全问题,保持对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情况按月动态巡查,确保“动态清零,一户不漏”。保障低收入农户饮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利局,水务集团) 四、加强工作保障 (十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五级书记抓扶贫和属地主体责任的要求,夯实各级低收入农户精准识别、资金项目管理等主体责任,压实部门和镇村具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确保每户低收入农户都有一名干部定期走访联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十三)落实问题发现和纠错机制。健全问题发现机制,明确主动发现责任,发挥评价帮促效果的预警效应,依托“农户自报”“帮促研判”“自动报警”三大模块,实施低收入农户“浙农码”绿黄红三色管理,畅通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等被动发现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对标对表,挂账销号,高质量抓好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十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年组织基层帮扶干部培训150人次以上。深化“三服务”,深入开展“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强化结对帮扶。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十五)强化督查考评。强化对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的督查激励,强化考核监督结果应用。开展帮促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强化审计监督,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帮促成效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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