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489W/2021-108364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1-02-22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文件编号: |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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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桐乡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深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互联网+监管”工作,进一步夯实交通法治机制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做好“信用交通”建设工作,为我市全力推进“交通强市”建设、全面发展交通事业提供法制保障,为桐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支撑。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一)深入推进交通执法综合改革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及时开展走访调研,统筹考虑部门专业领域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相关情况,目前,桐乡交通下属“一队三中心”均已挂牌成立。今年6月份,桐乡交通系统根据“三定”方案内容,根据岗位需求,调整和选聘了一批中层干部。并于12月底前完成了全系统人员的定岗定编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 2020年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共办理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187247件,其中行政许可4526件。符合条件的许可申请和审批服务事项均按规定及时办结。没有出现投诉和应当准予许可而不予许可的情况;没有出现超过法定期限许可和不合理收费现象。具体主要工作如下: 1.对照“八统一”要求,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一是推广试点政务2.0。按照《政务服务2.0事项梳理指引》要求,对标省级事项清单,以应统一尽统一、应精简尽精简、应共享尽共享的原则,对属于本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权力事项分别进行了认领、配置和模拟办件测试工作,并及时将测试运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回传反馈,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目前共有176个事项纳入2.0收件系统;二是办事指南整改提升。完善办事事项动态调整,做好事项颗粒度优化,根据省、市要求对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逐项检查,进行整改提升。三是制定出台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晰审批责任、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 2.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提升便民服务满意度。一是积极推进群众网上办事。目前交通建设、涉路施工、港航船舶、旅游包车备案等业务全部通过网上申请,后台审核。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业务通过政务一窗受理平台;客货运驾驶员、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船舶进出港口报告等业务实行掌上办;二是积极推动“网上办”向“移动办”转变。依托“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APP)”和浙江交通微信公众号,推行手机办事、查询功能,推动“网上办”向“移动办”转变,基本实现群众个人事项办事“移动办”;三是优化内部流程,让“网办、掌办”更好办。按照材料更少、时间更短、流程更优的要求,对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动态优化和迭代升级,实现内部办理环节压缩1/3、办事材料精简1/3。同时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和覆盖。 3.是优化交通行业营商环境。一是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电子证照互认。自2020年9月1日起对长三角三省一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内河普通货物运输国内水路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 、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 共六类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执法中实现互认共享应用,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是全面实行承诺备案制。自7月起,将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列入环评豁免管理试点单位,取消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环评备案证明或环评报告作为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前置要求,改为承诺备案制。8月份实行了危货运输企业运力投放承诺制。10月15日起,对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等十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三是优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办理流程(交通参与事项)。实施用水、电、气报装“441”工程,将办理时限均压减至4个工作日以内(无外线工供水报装接入程1日办结),办理环节压减至4个以内,办理材料压减至1份,网络报装办理平均时间压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试行企业供水、供电、供气报装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 4.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延伸覆盖。全面落实浙江交通“浙里畅行”品牌三年行动计划,根据浙江省、嘉兴市交通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方案精神,结合桐乡实际,制定了《桐乡市交通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着重推进汽车客运站、内河水上服务区、公交站点等3个面上的服务提升。实现交通公共场所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目标。 二、加强法治基础建设 (三)严格执行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建立并实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今年我局启动了海盐至安吉公路海宁界至梧桐段改建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及配合嘉兴港航部门做好杭申线航道扩建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此外,针对综合执法改革后,以交通运输局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实际情况,改变以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各局属机构集体讨论的模式,出台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并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 (四)按照“三统一”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认定、起草、审核、签批、备案、印发、公示、清理等流程和责任分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进行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对历年来我局负责或牵头起草的,以市政府、市府办名义下发的文件进行自查。对历年来由交通运输局负责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代拟市政府、市府办发文,以及多部门联合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通过市政府统一进行公示。 (五)积极运用互联网和科技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监管事项91项(子项254项),认领实施清单1031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检查覆盖率100%;制订本部门“双随机”任务14个,参与跨部门任务4个,检查结果公示率100%;推广运用掌上执法,掌上执法开通率、激活率均达到100%,并积极推行通过掌上执法开展即时检查工作,运用科技手段全面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 2.完善重点领域监控设施建设。为了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推进路警联合执法科技化、信息化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前期调研、协调基础上,桐乡市县道桐德公路石门大桥南桥堍安装的货运车辆不停车称重和违反(限重)禁令标志指示的路警联合电子抓拍信息采集系统已正式启用。该系统是桐乡目前已建成的第二个非现场执法点,也是嘉兴地区首个接入交警部门“六合一”平台的路警联合执法监控设备。今年桐乡市交通公路部门制定了公路非现场执法车道三年(2020年-2022年)建设规划,计划在已建成乌镇大道、桐德公路两个非现场执法点的基础上,完成G320、崇新公路、新羔公路、湖盐公路、羔民公路、姚太公路、临杭大道7个点建设任务,非现场执法模式也将在普通县道公路逐步推广实施。 3.全面落实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各基层执法站所基本做到百分百配备执法记录仪,百分百使用执法记录仪,目前全系统配备执法记录仪66台、对讲机34台。机构改革后执法队还设立了办案工作区和专门的执法调查处理室;落实专人上传影像资料,对一些案情复杂的案件,还落实了影像资料刻录随案卷作为证据。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及时公示信息,各基层单位、执法窗口设置执法人员信息,并现场公布许可流程、行政执法办案流程、执法依据等示意图,服务行政相对人。二是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江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主动公开531条,其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网49条、政务微信198条,浙江政务服务网处罚结果公开284件。对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的其他相关事项,根据省厅和市政府要求及时调整、补充、完善,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权力事项752件,行政检查事项606件。 (七)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和案卷评查工作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全系统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的案卷进行抽样评查,并推荐11个案卷参加嘉兴市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其中交通综合执法队嘉路政[2020]529(张**)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案被评为嘉兴市交通运输“年度十佳行政处罚案卷”。 (八)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把办理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深入基层,实地调研,熟悉情况,摸清底细,与委员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2020年共承办提案建议38件,其中主办25件,协办13件,满意率100%。 (九)及时处理举报投诉。认真做好信访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2020年局本级共收到市长电话交办件188件,处理群众来信1件、网上信访137件,处理系统交办来访件7件,对处理结果按要求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开;对直接到局进行问题反映和投诉的及时做好说明、解释和引导工作,接待集体信访近25批次,及时处理浙江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办件6件,处理嘉兴市局转办12328办件11件。 四、强化交通行业监管 加强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管理工作,全系统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28件,罚没款总额236.04万元。其中:简易程序44件、一般程序284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十)持续整顿,全力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隐患整治活动 一是强化路域环境整治,浓厚迎检活动氛围。为切实做好“十三五”迎国检工作,提高交通综合执法优化公路路域环境的能力。6月中旬开始,以G320沿线为整治内容,开展护航G320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升G320路容路况。通过巡查排摸发现并拆除G320沿线非公路标牌120套,清除公路沿线私拉横幅26条、占道摆摊点16处。二是专项治理危化运输,开展“雷霆整治”行动。6月中旬开展危险品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6家危险品运输企业,18家危险品运输码头开展地毯式排查,共检查车辆85辆,排查人员资质283人次。6月下旬,采取“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同时优化强化联动联合”的方式,开展“雷霆整治”行动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违法危货运输,切实加强我市危货运输安全监管。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058人次,检查危货运输企业53家次,检查车辆798辆次,共计行政处罚6起。三是抓好生态环保监管,推进突出问题整治。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2020年共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254辆。推动完成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烤漆房“油改电”工作,建立汽修危废处置规范化管理体系,实现危废闭环管理。组织对辖区内涉及的219家汽修企业进行现场摸排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废的存储、转移处置等管理措施,并对其中未进行经营备案的维修业户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行动共出动人员432人次,检查、核查维修企业219家,排查危废存储不规范、危废标识不健全等问题7个,另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87份。 (十一)加强交通综合运输执法监管、创新部门联动机制、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 一是创新双超治理模式。依托市交通大会战,主动与公安交警、城管执法实现三方联合,出台常态化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专班人员根据交警部门覆盖全市的电子监控系统,共享“非现场执法”数据,紧抓源头治理等途径,进行分析研判超限超载车辆通行规律,尤其是针对昼伏夜出的“百吨王”车辆,工作专班根据研判结果在针对性的路段重点时间节点采取定点、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成效显著;二是开展 “春雷”行动。专项制订2020年度“春雷”行动方案,从4月8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采取驻点、定点、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重点区域非法营运、违规运输等行为的全天候执法行动。“春雷”行动期间,共检查车辆3086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81辆,累计卸货1743.23吨,卸载率达100%;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开展道路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交警、城管执法持续开展客运中心、高铁站及周边区域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以及以各高速路口、辖区内重要路段为重点巡查的道路客运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经营秩序。出台《全市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整治全市客运场站、客源集散地、专业市场及周边区域 ,以及其它“站外组客”和非法营运行为多发区域。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792人次,检查客运车辆795辆次,网约车170辆次,出租车1369辆次,查处打非治违案件36起(含非法运营8起)。 (十二)综合整治内河码头,开展绿色港航建设 一是进一步推进码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开展全市码头检查,对港口经营许可证已过期的20家码头发出停业整顿通知书;并于4月和8月组织生态环境、建设、发改、治水等相关部门,会同镇(街道)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对全市码头环境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共出动人员318人次,排查港口企业265次,排查出问题147个,整改147个,排查率、整治率均为100%。本次联合检查行动,有效的遏制的港区环境的反弹;二是继续开展绿色港航建设工作。根据长三角区域绿色港航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我市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年共完成辖区100-400总吨内河货船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23艘,已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数,累计完成325艘。继续做好船舶垃圾接收处置工作,接收船舶生活垃圾26756.22.57kg,含油水6394.7kg,生活污水340136.5kg。加强对船舶燃油的检测力度 , 今年共计行政处罚19起,罚款金额1.9万元。;三是有序推进码头环保准入工作。码头环保准入工作开展以来,桐乡港航部门积极与生态环境和文旅部门进行多次工作对接,对环评准入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多次研究,起草《桐乡港区生态环境整治和港口资源整合方案》并汇报桐乡市人民政府。至12月底,桐乡港区码头已全部完成环评准入手续和环保设施综合验收。 (十三)积极推动全市物流企业发展 引导内河集装箱船舶发展,发挥浙北内河集装箱通道建设的优势,宣传集装箱运输优先和免费过闸等政策,推进大宗货物“散改集”,提升集装箱运输水平振石集团浙江宇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多用途码头,共完成集装箱运输49533TEU,货重523284T。优化水运组织方式,推动煤炭等大宗货物实现海河中转联运, 宣传集装箱海河联运政府扶持政策, 引导集装箱运输“公转水”,推进集装箱海河联运,实现货运结构明显优化、社会物流降本增效。完成海河联运232.52万吨,同比增长7.23%。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十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资格准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和执法人员管理工作。完成一队三中心的执法主体资格申报和公示,整理局本级及局属单位的行政执法法律依据,并上传公示。认真做好浙江省政府执法证的清理工作,做好省证的申领工作,今年共为48名持有部证但无省证的人员申请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同时完成原持有省证148名人员跨区换证工作。做好交通运输部执法证的换证工作,今年共换证152个;二是积极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赴省交通运输厅、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参加新处罚系统及案审相关业务培训,累计组织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参加培训。通过执法现场观摩、执法实操讲解、法律法规宣贯、经典案例分享等形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参加交通执法管理与服务平台、综合处罚系统应用培训会,进一步强化系统操作应用能力;参加了嘉兴交通局组织的新客规、行政审批等培训;组织人员参加统建处罚系统的培训;培养公职律师,今年我局3名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执法人员通过了公职律师考核,为我市交通行业公职律师队伍打好基础;三是积极参加执法人员业务比武活动。组队参加嘉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比武活动,荣获团体三等奖佳绩,其中3名执法人员获得个人单项三等奖荣誉;安排3名执法人员代表嘉兴交通运输系统参加省级执法比武,其中1名同志荣获在线执法业务考试比赛三等奖。四是组织干部学法。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活动;领导干部每月中心组学习。 六、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十五)完善法治体系,落实学法制度。 一是因机构改革组织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对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了调整;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培训公职律师。今年我局3名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执法人员通过了公职律师考核,为我市交通行业公职律师队伍打好基础。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公务员学法考试、党委(组)理论中心学习组一月一法学习、全体党员干部和中层以上干部宪法宣誓、《从东西方疫情防控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专题党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等。 (十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 一是组织各类法律咨询活动。组织人员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禁毒、反诈等活动,通过图板展示、法律手册和宣传资料发放、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二是加强交通特色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形成了站点播放设施、车载视频、场站车移动显示屏、公交公共自行车公益宣传站牌、车辆(客、货、出租车)船舶短信平台等宣传阵地。通过法律知识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把执法宣传贯穿于日常行政执法的始终。 (十七)总结“七五”普法,谋划“八五”普法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完成“七五”普法台账的整理工作,查找短板,总结经验,狠抓落实,全力做好“七五”普法的验收工作。同时根据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相关要求,我局将根据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进度和新机构、新形势对交通法制环境的要求,进一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突显交通责任担当,一以贯之落实好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与执法深度融合,加强普法与服务衔接,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创新宣传载体,不断提升普法实效;突出重点,围绕“法治护航强国路”主题,全面加强交通普法活动针对性,推动“八五”普法更上一个台阶,谱写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新篇章,为当好“重要窗口”先行官夯实法治保障。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