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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83ZFC00000/2021-11292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1-04-25
组配分类: 报告统计 文件编号:
桐乡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25  14:34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打印

2020年桐乡市有全日制各级各类学校111所,其中幼儿园47所、小学29所、初中26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普通高中5所、中职学校(含技师学院)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另有电大学院1所、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1所、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学校1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1所。在校学生121114人,专任教师8143人;学前三年入园率99.80%,义务教育入学率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9.63%。

一、自查自评情况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桐乡市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对照《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对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自评自查。16条评价指标24个测评点中,满分测评点22个,扣分测评点2个,-2.6分(其中:测评点15,-2分;测评点24,-0.6分),自评得分97.4分。另外根据加分指标标准,自评加1分,最终自评得分97.4+1分,自评结果为A等。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清廉教育建设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桐乡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职,印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秘书组工作细则等,落实市委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全市教育重大工作的谋划设计、统筹布局、协调落实,召开桐乡教育大会,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学在桐乡”教育品牌。

二是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全市中小学校共有党委6个、党总支17个、党支部121个(含二级支部),中共党员2868名。落实党员教育经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每人每年不少于780元。持续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幼儿园党建工作精准帮扶网格化管理制度,调整优化党建共同体制度和教育局党委委员联系学校党建共同体制度。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思路,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印发《桐乡市教育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全年开展纪律教育26场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教育局党委集体决策制度;抓住“关键少数”,紧盯重点领域,加强过程管理;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和二级巡察、教育审计等工作。举办“清廉学校”建设现场推进会,推荐申报24所中小学参加嘉兴市一星级至三星级高品质“清廉学校”评比。

(二)坚持制度督导建设,完善政府履职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定期议教机制。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教育发展工作,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学校硬件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部署,着力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建立联系学校制度。市级领导联系学校,结合“三服务”活动,开展面向学校和师生的教育服务活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办学情况,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是明确部门教育职责。将各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年度部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建立相应的教育奖励激励机制,广泛争取各类企业、乡贤、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基金会等社会力量支持教育,开展兴学助教活动,大力激发教师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四是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工作,聘请38名专兼职督学,负责8个责任区对全市所有学校的日常督导工作,对责任区范围内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方针等进行随访督导和随机检查,做到全市学校责任督学全覆盖。2020年度部门预算安排专项经费18 万元,其中督学津补贴15万元,培训经费3万元。建立责任督学工作奖补制度,建立督导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等督导制度,为教育督导开展保驾护航。

(三)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一是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桐乡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桐乡市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规划》《2016-2030桐乡市区幼儿园、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不断完善教育专项规划,通过新建、改建、迁建、扩建等形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积极探索全域优质共生的集团化办学方向,最大限度地缩小城乡校际办学差距,初步建立起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构相对合理、功能基本完善、城乡一体发展的十五年现代基础教育体系。

二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制定出台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和生均经费制度,既规范了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又保障教育的财政投入效益。2020年度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21.87亿元,比上年度增加0.91亿元,增长4.33%。全市各学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均实现全面增长。全年学前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60亿元,占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11.27%。

三是有效改善办学条件。到2020年,全市5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成功创建省标准化学校,标准化率达到100%。有效保障实验室教学条件,我市中小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达标率100%,中小学普通实验室合计409个,辅助用房142间,实验开出率均达到要求。

(四)坚持五育并举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是“五育”课程开足开齐。切实发挥课程育人功能,保证学生每天阳光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加强少先队课、团课、专题教育与德育课的整合,开发开设特色德育校本课程。开设体育艺术拓展性课程,开展校园社团活动。“生长德育”品牌持续深化。打造“红色德育”,深度落实“三全育人”机制,新增3所嘉兴市“红船精神进校园”示范学校。

二是课程改革深入推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提升学校拓展性课程质量,打造省市县各级各类精品课程。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实施意见》,坚决破解“五唯”顽瘴痼疾,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是体艺活动精彩纷呈。举办桐乡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及各类单项比赛,高质量完成“民族魂∙中国梦”元旦文艺汇演视频征集活动。在省中小学生艺术节中,桐乡市7个项目获得一等奖。2020年在省各类体育比赛中,共获金牌25枚,银牌14枚。年内新增5所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1所全国足球特色项目学校,3所全国足球特色项目幼儿园。4所学校田径、乒乓球、篮球等项目获省级比赛荣誉。

四是劳动研学全面推进。出台《桐乡市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开辟了校园劳动基地。依托桐乡市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全面推进研学实践活动,市卫生学校成功创建浙江省劳动实践基地暨职业体验基地。现有省级研学基地1个,嘉兴市级2个,桐乡市级21个。

五是校园文化百花齐放。修订出台《2020年桐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性评价实施方案》,推进“一校一品”工程,引导不同基础、层次和类别的学校,在原有基础上取得实绩和进步,督促学校个性化与特色品牌化办学,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

六是卫生健康不断改善。每学期为全市学生进行免费视力检测,中小学生近视率较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公办小学、幼儿园教室灯光提标改造,落实经费172.26万元。制定出台《桐乡市中小学校医配备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基层卫生专技人员待遇及保障,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提升全市中小学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五)坚持“四有教师”标准,锻造优质师资队伍

一是落实城乡统一编制标准。根据县管校聘等教师管理文件,市委编办核定全市教职工编制,市教育局实行统筹使用和动态管理。全市不存在有编不补而长期使用代课教师的情况,不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教职工编制现象。

二是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实行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年均收入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依法保障合同制教师收入,对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进行财政补助,2020年桐乡市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年均收入高于桐乡市2019年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民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的职称评审等享受与公办在编教师同等权利,为专任教师全部缴纳社会保险。

三是抓实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实行师德评价“一票否决制”,与教师的年度工作考核等挂钩。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树立师德正面典型形象予以激励,营造了良好教育环境。下发《桐乡市教育系统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桐乡市中小学校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等文件,对违反师德行为给予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低聘转岗等处理。

四是构建人才引育并重体系。下发《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桐乡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高素养教师引育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对引进高校毕业生、名优教师提供各项优惠及购房补助,并落实到位。全面探索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深度融合,建立分类评价、分级管理的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形成竞争择优、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晋升机制。

(六)坚持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出台了《桐乡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桐乡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明确指出学前教育坚持公益普惠。出台《桐乡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建成小区配套幼儿园均为公办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全市共有11个镇(街道),均设置了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且省二级以上等级率达100%。截止2020年底,全市现有公办幼儿园19所(园区61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0542人。全市公办幼儿园占比67.03%,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面达到69.88%,公益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面达88.6%,均达成发展目标。

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常态化开展,2020年参与结对帮扶学校19所,全年共开展同步课堂1143次,参与师生44370人次;远程专递课堂84次,参与师生8410人次;教师网络研修325次,参与师生4075人次;名师网络课堂62次,参与师生8183人次。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2020年度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校际差异系数中小学均小于0.3(小学综合0.255,初中0.272)。

三是推进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中职学校教育经费列入部门预算,按规定足额保障,并先后出台了《2020年桐乡市“市长教育奖”职业高中绩效考核和奖励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激励职业教育快速发展。2020学年桐乡市初中升入高中段普职比为53:47。

四是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明确民办学校分类登记方案。贯彻落实省民办教育“1+7”政策,民办学校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与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规范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工作,到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支教的公办在编教师占比小于20%。

五是提升社会对教育工作满意度。根据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和评价中心2020年教育工作公众满意度测评调查分析报告(2021年4月),桐乡市教育工作总满意度为8.376分,高出全省平均分0.170分。

(七)坚持推进依法治教,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对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出台,都依法依规走法定程序,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2020年桐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同步招生等政策的出台,开展合法性审查,委托第三方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进行。全年全市无教育行政复议案件,也无行政败诉案件和行政违法事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规范各级各类进校园活动。

二是落实校园风险防控。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和安全防范建设四个100%均达到要求。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反暴恐、消防、防震减灾、食品、卫生等各类突发事件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活动。按照《桐乡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要求,严格落实“一案八制”制度,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各类传染病传播,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安全。开展系列的反邪教主题教育,切实防范和抵制宗教向校园渗透。

三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出台《桐乡市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桐乡市学科类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通过“桐乡教育”等公众号定期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白名单”。2020年7月、9月、11月分三次对全市教育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检查,共计检查357家次,其中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4家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全部录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

四是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学前教育划分招生服务区招生,义务教育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政策,全面推进网上报名。普通高中招生依据教育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由教育局组织集中录取,公办高中无跨区域招生,无提前招生现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核准登记的招生范围内按计划招生;教育局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对招生违规行为的实时举报。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照《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细则》《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等要求,我市在班额控制、教职工配备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对标补短。

二是基础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有待进一步增强。“二孩政策”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人口集聚加速,城区教育资源跟不上形势发展。我市市区学校存在超规模、超班额标准情况。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通过政策宣传引领、办园行为督导,营造正确规范的办园氛围,加大学前教育的政府投入,进一步在班额控制、教职工配备等方面对标补短,全力打造均衡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

二是持续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以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化教育布局,建立适应城市化需求的教育设施布局体系。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