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4005031/2021-114668 | 发布机构: | 桐城委(桐城集团)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1-05-20 |
组配分类: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 文件编号: | 桐城发〔2021〕42号 |
关于印发《桐城委(桐城集团)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
各部室及下属单位: 《桐城委(桐城集团)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城委(桐城集团)2021年度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桐分类〔2021〕1号)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有计划地推进行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提升本单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迎接第四轮国卫复查贡献积极力量。 二、工作目标 实现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并建设市级示范场所4处(凤凰湖、新世纪公园、凤鸣公园、植物园)。 三、实施内容 (一)规范分类设施配置。按照我市生活垃圾四分类标准要求在各办公点及“一湖三园”、自管小区等区域规范设施配置,特别是规范垃圾分类桶配置,统一标识、颜色、归类和摆放。 (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单位内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督促“一湖三园”、自管小区等在投放点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指导信息, 要求配有电子显示屏的下属单位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内容,发动内部员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当好宣传员。 (三)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组织单位内部垃圾分类专项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意识,助推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桐城委(桐城集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室(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室(公司)根据工作职责,做好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垃圾分类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项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 (三)开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督导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真正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