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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5188/2021-116678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1-06-17 |
组配分类: | 教育 | 文件编号: | 桐教〔2021〕117号 |
桐教〔2021〕117号关于做好2021年桐乡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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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1〕90号)和《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营造公民办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生态,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 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在桐乡市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不足的,提出补招申请后由嘉兴市教育局进行统筹。 二、 招生学校及计划
注:同一学校内其中一类(寄宿或走读)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数,则不足计划人数指标转入另一类,学校计划招生总数不变。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系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凭原延缓上学申请表进行报名。 初一新生系当年度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的学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参加桐乡市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 1.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桐乡市户籍。 2.学生为当年度桐乡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3.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桐乡市范围内的住宅类产权证。 4.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各类政策生、港澳台籍同胞的子女(含学生本人为港澳台籍)、华侨华人的子女(需要现场报名)。 5.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毕业直升生。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毕业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民办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学校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开展任何形式的预报名,由学校自行登记并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位符合条件的新生只能选择一所志愿学校填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30日 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报名(如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各类政策生、港澳台籍同胞的子女(含学生本人为港澳台籍)、华侨华人的子女、因延迟入学导致超龄、房产系统获取不了),请携带延迟入学申请表、房产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于7月3日到现代实验学校现场进行补报名。 2.报名方式: 方式一:手机移动端下载“浙里办”APP,用监护人的手机号进行账号注册——点击进入浙里办——选择“教育就业”——选择“义务教育阶段报名”进入平台填报。 方式二:电脑网页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用监护人的手机号进行账号注册——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桐乡”——进入平台填报。 3.资格审查:7月4日-7月8日,教育局对预报名新生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电脑派位的名单进行公示。凡无效信息、重复登记及弄虚作假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分批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分政策生录取和电脑派位录取两批进行。通过预报名材料审核的新生,如人数未超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不足名额由学校组织补报名和录取;如人数超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则优先录取政策生,其余学位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1.第一批:政策生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政策生。相关申请材料须在6月22日前向意愿学校提交,错过时间不再受理。6月29日前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履行资格审查、公示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公示不少于5天。符合政策优待入学条件的政策生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已录取的不再参加网上预报名。 (1)根据《桐乡市人才子女入学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桐教〔2020〕6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 (2)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营企业法人单位的直接持股股东子女)。 (3)本校正式聘任并在学校实际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子女。 (4)原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的有关学校、高等院校教职工子女。 2.第二批:电脑派位录取 (1)电脑派位。 7月9日由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录取。各学校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摇号,电脑随机产生录取序号,符合条件的每位报名学生都产生一个录取序号,依序号一次性录足。如果有人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在规定的相应阶段录取时限内,按序号依次替补录取。小学、初中各10名新生家长代表可到现场参与电脑派位录取,新生家长代表由公证机构确定(具体时间、地点短信或电话通知)。电脑派位录取由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公布。 (2)时间流程。 7月11日前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的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通过网络报名平台完成确认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放弃或确认的,视为确认。7月13日前对因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学校按替补序号进行补录并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在7月13日前完成平台确认。 (3)其他事项。 ①当民办学校在桐乡市范围内通过补招后仍不足计划数的,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补招。在申请补招时,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桐乡市公安机关已办理申请居住可作为招生报名条件。 ②自动转接学生报名信息。填报了民办学校但符合公办学校入学申请条件的,同时进行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民办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其报名信息自动采用公办网上报名信息,在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内,按规定录取,其排位顺序不受影响。 ③已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和报名不足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的学生,如放弃录取资格,符合市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学生将由市教育局根据学生本人条件及招生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报名注册 录取名单由教育局审核公布后,招生学校向家长发放通知书。新生凭通知书和相关证件于7月17日到招生学校报到、资格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桐乡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组 长:商国明 曹富祥 执行组长:路茂方 副 组 长:夏 赟 王晓丹 陆国良 徐建方 成 员:吴海磊 费志强 徐淼忠 徐东海 陈海金 黄哲初 吕慧樱沈志飞 陈 琼 (二)规范学校招生宣传活动。 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宣传活动。学校通过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校园文化等。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开展预约招生活动,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三)严格控制学段中途招生。 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招生工作原则上在学段起始年级进行,特殊情况下确需在学段中途招生的,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上进行招生,不得通过学校自建平台或私自线下招生。 (四)严格实行均衡编班。 民办学校须合理均衡配置师资,实施学生均衡编班。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 (五)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 招生工作完成后,各校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完成学籍注册。做好新生学籍信息与“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工作。 (六)全面保障桐乡市户籍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入学。 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七)各小学、幼儿园应将本通知精神告知小学六年级、幼儿园大班学生及其家长,并将本文件放大后张贴于学校公示栏等醒目位置。 (八)市教育局将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绝不允许弄虚作假,由学校履行资格审核,一经发现虚假证件,即退回户籍地就学,并将有关虚假证件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咨询电话:88021337、89382369(基础教育科)。 举报电话:88033704(信访室)。 桐乡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