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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5096/2021-116727 发布机构: 大麻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1-06-21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
关于印发《“大美麻溪 文明有我”桐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麻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  09:57 来源:大麻镇 浏览次数: 打印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桐委发〔2021〕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创建工作职责,加快我镇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积极性,促进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好乌镇、发展好桐乡”的总要求,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我自爱桐乡”的城市人文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为桐乡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一年占优、两年定局、三年创成”的创建目标,实施党风政风提升工程、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城镇品质提升工程、环境秩序提升工程、民生保障提升工程等“五大工程”,扎实有效推动创建工作,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大幅提升、镇村面貌明显改善、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2021年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22年做好整改提升,2023年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成。

三、主要任务

围绕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目标,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要求,结合大麻实际,重点实施“五大工程”,推进21项重点工作。

(一)实施党风政风提升工程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大麻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大麻镇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化“麻溪讲堂”系列品牌建设,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2.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力提高政府效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力提升,深化新时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落实“三服务”2.0要求,构建“有四说事”党群连心服务矩阵,升级打造“麻小二”民生直通车2.0版,切实加强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听百姓声,议百姓事,解百姓难。

(二)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3.强化价值引领。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我自爱桐乡”的城市人文精神,增强主人翁意识,“我自爱桐乡”成为全镇人民的情感认同、价值取向和行为习惯。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开展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全覆盖。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途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渗透到村居民生产生活的日常行为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4.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村居民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参与桐乡市道德模范、“桐乡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常态化开展“最美大麻人”等典型选树活动,发动各行各业深入挖掘宣传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中涌现的先进模范及道德标杆,大力倡导“日行一善”。持续深化“德治”建设,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开展道德评议活动,提高道德实践能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5.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实现中国梦大麻篇章的伟大实践。依托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等场所,“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民俗文化活动。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推进大纛旗、舞方天戟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积极推进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

6.培育文明新风尚。深入实施新时代文明生活行动,以“做文明有礼桐乡人”为主题,聚焦日常生活“关键小节”培养文明好习惯,引导人们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普及文明交通常识,克服各种交通陋习,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礼让斑马线等主题活动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开展文明餐桌活动推行“公筷公勺”,持续深化“光盘行动”,在全社会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共识

7.深化志愿服务。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持续打造“志汇麻溪”志愿服务品牌。健全志愿服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壮大志愿者队伍,积极培育社区志愿者组织,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和专业性志愿服务组织。贯彻落实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机制,推进“互联网+志愿服务”。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镇常住人口比例≥15%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8小时。广泛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文明劝导、环境保护、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8.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深入推进“信用桐乡”建设,在交通、金融、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逐步建立信用记录,完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数据库,持续优化城镇信用环境和营商环境。依法建立诚信“红黑榜”制度,定期开展曝光形成实效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学习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形成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

9.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系列文明创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广泛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积极创设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活动载体,把文明创建融入到各类主题活动之中。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和群众评价机制,依托桐乡文明啄木鸟”平台功能加大“大美麻溪”微信公众号交通曝光力度,不断增强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村居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引导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年内创全国文明村1个,省级文明村1个,嘉兴市级文明村1个、文明单位2个。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进“清洁家园”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开展“城乡文明手拉手”结对共建活动。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推进好家风好家训传承,常态化开展“最美家庭”选树,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不断扩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三年内创嘉兴市级青年文明号1个嘉兴市级巾帼文明岗1个。

10.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夯实文明实践所、站、点三级阵地,推动文明实践工作向社区、企业、社会组织拓展延伸。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各行政村(社区)每月组织主题活动不少于一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聚焦文明实践五项重点活动,切实发挥“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功能作用,持续打造“互联网+文明实践”“三治融合+文明实践”两大文明实践品牌。

1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聚焦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与“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实施“春泥计划”,推进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开展网吧整治和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着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12.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科学制定公益广告设置规划,按照“突出重点、突出主题、突出特色”的思路,有力有序推进公益广告更新布局。以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红船精神、“我自爱桐乡”的城市人文精神为核心,以“做文明有礼桐乡人”“讲文明 树新风”“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传统美德、志愿服务等为重点,充分运用“声屏报网端”等各类媒介持续刊播公益广告,在公共场所、建筑工地等各类阵地长期展示固定式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占比≥30%

(三)实施城镇品质提升工程

13.提升城镇建设水平。完善城镇规划布局,推进“多规合一”,加强对城镇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加强省级美丽城镇创建,着力推进老旧小区、农民安置小区改造提升,科学规划,集中发力,整体推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完善城镇道路设施,推进“白改黑”,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科学设置中央隔离栏及机非隔离、人车隔离设施,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合理配置公共停车资源,完善镇区排水设施,加快镇区雨污水管网建设,强化日常管理维护。

14.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共场所邮箱、报栏、公厕、人行道板广告灯箱、各类岗亭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修缮整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标识、专人维护。完善无障碍设施设置,公共场所、新建居住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等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推进公厕无障碍设施改造。抓好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推进背街小巷和居民楼道的美化、洁化、亮化工程,确保背街小巷、居民楼道整洁有序。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保持各类公共场所消防设施功能完好、外观整洁。

15.完善公共文体设施。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政府投入,鼓励多元化投融资。推进新文体中心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加强文化遗产挖掘传承和保护,坚持文化惠民,不断提升图书馆、伯鸿城市书房等公共文化场馆的软硬件水平,加强基层文化阵地、文体设施和文化专管员队伍等建设,完善文化礼堂“建管用育”长效机制。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确保《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加强完善公共体育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四)实施环境秩序提升工程

16.优化人居环境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入镇口、集贸市场、建筑工地、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的达标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切实提升村居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加大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和“五小行业”整治力度,治理占道设摊、越门经营、乱堆放等市容“十乱”问题,清理违规小广告、破旧店招牌、横幅,全面推进“门责制”。着力解决小区环境卫生差、绿化损坏、停车难、楼道杂物堆积和乱贴乱写等问题。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大力倡导环保理念,深入开展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全民行动,确保辖区无黑臭水体、无劣类水体。

17.整治交通秩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会战,利用各种渠道和阵地,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道路交通管控力度,大力整治交通秩序,针对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非机动车占道行驶越线停车、闯红灯、逆行,骑电动车不戴头盔,机(非)动车乱停放,行人闯红灯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快递员、外卖骑手等重点群体的源头管理。

18.优化公共秩序。提升政务服务环境,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完善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提升窗口行业服务质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定期开展行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加强秩序管理,完善“一米线”、叫号系统等便民设施,广泛设立禁烟标识并开展禁烟控烟劝导,加强停车管理和引导,确保场所内外文明有序。

(五)实施民生保障提升工程

19.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推动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好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0.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教育投入和保障,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加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管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注重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健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21.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桐乡”建设,健全基层社会治理网络,建立立体化、信息化、智慧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应急联动体系,不断完善“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两抢一盗”,预防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等,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深化“法治桐乡”建设,积极开展“八五”系列普法活动,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和处置工作,依法打击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

四、实施步骤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重点突出,分阶段、分步骤进行。创建工作总体分四个阶段推行。

(一)统筹部署,全面启动(2021年1-20214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对照测评体系要求分解实地考察、网上申报、问卷调查等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各主体、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考评督查,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行动。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20215月-202110月)。按照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推进创建活动,按照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对标对表逐项抓好落实。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现场推进会和部门联席会议,对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集中攻坚,组织专项督查、重点攻坚,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对照测评要求,组织开展自评自测,提高创建工作达标率

(三)集中整治,合力攻坚(202111-202210月)。突出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围绕保重点、攻难点、补弱点、显亮点,梳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实施一批创建工作重点项目,打造创建工作的亮点特色,打好创建持久战,提升群众满意度。围绕制约城乡管理水平和文明创建水平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增强创建实效。

(四)迎检冲刺,全面提升(202211-2023年底)。建立健全长效常态机制,对照测评体系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复查,查漏补缺,逐项整改,高质量完成创建台帐报送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全力以赴抓好迎检工作,再掀创建高潮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按照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创建要求,完善创建机构、强化创建力度、浓厚创建氛围,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简称创建办),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及时充实创建工作力量。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本镇的“一把手”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现场推进会等,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明确创建工作时间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根据实施意见、测评体系,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落实人员责任,科学有序地加以推进,切实落实工作举措,把每项工作、每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核。严格按照上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考核办法,由创建办定期对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开展实地督查,对于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交办整改并实行销号制。对落实工作不到位、上报台账不及时、整改成效不明显、严重影响创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纪委和组织办进行责任追究。

(四)发动全员参与。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电子屏、宣传车、小喇叭等各种媒介,广泛开展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活动宣传,加强文明创建文艺宣传,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格局努力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形成浓厚创建氛围,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附件:1.关于成立桐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麻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大麻镇《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实地考察部分责任分解表



附件1


桐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麻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

     长:张       

常务副组长:朱正强

长:李  

   长:曹正阳   高志强   朱海坤   姚威波

姚剑飞   陈立伟   劳广荣   夏金标

史林钢   宋春海   梁林华   陈建国

各行政村(社区)、职能站所及派驻机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

二、创建办

     任:李  

   任:倪圣强   王燕青

     员:陈学锋   徐惠芳        高燕艳

    沈镇燚        罗雪根      

陈志峰   杨兴忠   杨智强   苏海浓



附件2


大麻镇《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实地考察部分责任分解表

指标名称

测评

内容

测评标准

实地考察点位及标准

责任单位

Ⅱ-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Ⅲ-5融入日常生活

1)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文化阵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和综合文体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农村文化礼堂: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宣传办、团委

2)开展村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社区: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和居民公约

宣传办、社区

镇便民服务中心:

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宣传办、党政办、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单位: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宣传办、文明单位

行政村:在显著位置展示村规民约。

宣传办、各行政村

Ⅱ-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Ⅲ-6发挥榜样作用

2)运用基层宣讲、公益广告、专题展览、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

图书馆、综合文体站:设有道德模范或疫情防控先进典型等先进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宣传办、团委、文体站

Ⅲ-7加强文化培育

2)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开展文明餐桌活动;

宾馆饭店:

显著位置有“光盘行动、节约用餐、杜绝浪费、不剩菜不剩饭、文明用餐、剩餐打包、公筷公勺、拒食野味”等相关内容的公益广告或滚动播放的电子屏幕。每张餐桌上设有“光盘行动、节约用餐、杜绝浪费、不剩菜不剩饭、文明用餐、剩餐打包、公筷公勺、拒食野味”等相关内容的桌贴、桌牌等温馨提示。餐厅餐桌上提供公筷或公勺。

市场监管所、宣传办

Ⅱ-7社风民风建设

Ⅲ-12志愿服务制度化

2)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机制,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村社区、综合文体站、政务大厅、医院、学校、公交车站、景区景点、窗口单位: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团委、宣传办

Ⅱ-7社风民风建设

Ⅲ-14“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2)各类媒体持续刊播公益广告,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广泛刊播展示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群众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

主次干道、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学校、医院、社区(小区)、综合文体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设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饭店、政务大厅、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营业厅、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公益广告占全部广告比例达30%以上,公益广告内容包括社会公德、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诚信主题、文明旅游、垃圾分类、创建文明城市口号等。

主要街道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每2个公交车站设有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学校、医院、社区(小区)、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店、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公园、景区景点显著位置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群众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社区(小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入口,政务大厅,医院,交通场站展示不少于1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每5个公交站点展示不少于1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

宣传办、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文明单位

Ⅱ-7社风民风建设

Ⅲ-14“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2)各类媒体持续刊播公益广告,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广泛刊播展示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群众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

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文字类公益广告留白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群众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宣传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Ⅱ-10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Ⅲ-20市政公用设施

2)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均逐年提高,主次干道、商业街、街巷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6%,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排水设施完善;

建成区背街小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装灯率100%,亮灯率96%。

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交管站

Ⅱ-10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Ⅲ-20市政公用设施

4)政务、文化、商业、医疗、交通、学校等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城乡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

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新建社区小区(建成不满5年)、医院: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可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

建成区内的公共卫生间,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县域范围的乡镇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

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设有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妇联

Ⅱ-10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Ⅲ-24公共体育设施

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文体广场,社区晨晚练体育活动点: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文体站、各行政村(社区)

Ⅱ-11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Ⅲ-25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2)统筹建设综合文体站,在社区(行政村)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镇综合文体站、社区(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2种)的设备条件;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文体站、各行政村(社区)

Ⅱ-12公共安全体系

Ⅲ-27公共安全保障

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政务大厅、社区(小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综治办、专职消防队

Ⅲ-28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和问题药品及时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农贸市场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或无活禽宰杀;农贸市场无违规售卖野生动物。

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Ⅱ-14城乡环境面貌

Ⅲ-31环境卫生

1)城镇街巷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路、河道沿线和背街小巷、农贸(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无卫生死角盲区,城乡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建成区到乡镇的公路(河道)沿线: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面源污染现象。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各行政村

主次干道、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交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农经中心

Ⅲ-32社区环境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2)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4)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服务安全高效优质,构建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社区(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居民门前鞋柜(边柜)整齐规范且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不算作堵塞楼道),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形成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社区、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Ⅱ-15公共服务质量

Ⅲ-33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1)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2)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政务大厅、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营业厅、公交车: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宣传办、政务服务中心文明单位

Ⅱ-16社会公共秩序

Ⅲ-34公共场所秩序

1)城市街巷和公共场所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近两年内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做好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

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交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无停车乱收费现象;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交警组、综治办

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城市管理部门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Ⅱ-16社会公共秩序

Ⅲ-34公共场所秩序

2)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政务大厅、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公交车、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营业厅: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学校、医院公共场所没有吸烟现象。

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宣传办、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Ⅱ-16社会公共秩序

Ⅲ-34公共场所秩序

3)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交车、公交车站、商场超市、医院、学校及周边、农贸市场及周边、社区(小区)、城乡接合部: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在景区景点入口和售票口,商场超市收银台,医院挂号、收费、取药窗口等,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宣传办

Ⅱ-16社会公共秩序

Ⅲ-34公共场所秩序

3)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公共图书馆:有序排队入场,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现象;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入场口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文体站、宣传办、团委、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社区(小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专职消防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Ⅲ-35公共交通秩序

1)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过道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或依次上下车()

主次干道: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交警组

主要交通路口(交通人流高峰期):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交警组

Ⅱ-18县域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Ⅲ-40县域河湖管理

2)开展辖区内河湖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河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

建成区内的河湖: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

生态办、五水共治办

Ⅱ-21建设美丽乡村

Ⅲ-48人居环境建设

2)农村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县域范围的乡镇、街道: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主要街道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位于建成区之外、属于县域范围的行政村、社区: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村居内公厕为卫生厕所或无害化厕所。

农经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各行政村

Ⅲ-49乡风民风建设

3)乡镇公共场所刊播展示公益广告,农村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宣传办、各行政村

Ⅱ-21建设美丽乡村

Ⅲ-50文明旅游

2)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在景区景点内询问若干名游客:请他们对当地旅游市场秩序作出评价

宣传办

3)落实《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恪守文明行为规范。

公园、景区景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文体站、宣传办

Ⅱ-23群众广泛参与

Ⅲ-53宣传动员

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社区、公共广场、主次干道: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宣传办、社区


注:带“”为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