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乡市大学毕业生入伍视力矫正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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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军委国防动员部、浙江省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兵员学历水平和总体质量,特制订本政策。现上网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5日。 如有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电话:0573-89376815 ,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桐乡市人武部 2021年8月19日 《桐乡市大学毕业生入伍视力矫正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军委国防动员部、浙江省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兵员学历水平和总体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军动〔2016〕4号)等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 大学毕业生自愿进行视力矫正手术(含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lasik、全飞秒激光手术、半飞秒激光手术),手术后,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从桐乡市应征入伍(含义务兵、直招士官)且服役满半年未发生退兵问题的,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给予一次性视力矫正补助。 本办法所称的大学毕业生,是指学历由学信网认证的入伍地为桐乡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毕业班)。 二、补助标准 大学毕业生入伍视力矫正补助每人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三、申领程序 被批准入伍后,由新兵本人或家长凭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大学毕业证书、疾病诊断书、费用明细清单、收费发票等资料,向所在的镇(街道)武装部申请视力矫正补助,申请补助时间自大学毕业生批准入伍之日起一年以内。 镇(街道)武装部根据上级卫生部门手术审核及教育部门学历审核,完成本年度大学毕业生士兵手术及身份认定,在大学毕业生入伍满半年后,审批并发放视力矫正补助,矫正补助由各镇(街道)财务部门一次性发放到大学生士兵个人账户,相关情况报市征兵办进行备案。 四、经费保障 所需经费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自行统筹开支,列入各镇(街道)年度征兵工作经费预算。 五、责任追究 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及截留挪用视力矫正补助金的,除追回补助金外,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补助对象为2021年起被桐乡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大学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