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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577B/2021-127595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1-09-10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文件编号: 嘉环桐〔2021〕130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10:41 来源: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保障环境安全,根据《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治理2021年工作计划》(浙环函〔202142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环办函〔202131号)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经营单位;

(二)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单位;

(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许可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

(四)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检查重点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规范性,是否存在超规模、超范围经营等未按照许可证规定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情况。

)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以及使用情况,包括制度执行、台账(经营情况记录、联单填报等,现场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

)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的贮存规范性,是否存在超期贮存的情况。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资金流向,是否存在将危险废物非法转手或委托给中介或个人等第三方利用处置、或直接实施违法倾倒的行为。

)对照《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检查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单位的合规性;是否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并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检查要求

(一)各环保所“四不两直”形式对检查对象采取现场踏勘、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检查,现场检查时携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廉政通告》(见附件1),由现场检查人员签字后,当场向被检查单位宣读并由被检查单位确认盖章。完成检查后,将现场检查表及廉政通告一并交环评与排放科。(910日至20日)

(二)环评与排放科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组织抽查,并形成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总结上报嘉兴。(921日至930日)

 

附件: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廉政通告

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现场检查表

3.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单位现场检查表

4. 2021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情况汇总表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02199

 

 

   联系人:范文辉,联系电话:88622009

 

 

 

附件1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廉政通告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发现下列情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违规收取礼品礼卡、接受宴请、参加娱乐消费等。

二、向被考核单位推销业务或产品。

三、其他任何妨碍现场检查科学、客观、公正的行为。

被考核单位发现考核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可直接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生态环境厅陈述申辩。

举报、陈述申辩电话:0571-28869111

 

 

 

检查组人员签字                被考核单位盖章确认

                                          


附件2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现场检查表

一、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

企业名称:                             (公章)

考核内容

满分

得分标准

考核方法

得分

问题记录

一、运营管理情况

3

1. 综合利用类单位

1)总年度负荷率在80%以上,得3分。 (2)总年度负荷率在40%-80%之间的,得2分。  

3)总年度负荷率在10%~40%之间的,得1分。 (4)总年度负荷率低于10%,得0分。

2. 处置类单位(水泥窑协同、水煤浆协同参照执行填埋设施除外)

1)总年度负荷率在90%以上,得3分。 (2)总年度负荷率在60%-90%之间的,得2分。

3)总年度负荷率在30%~60%之间的,得1分。 (4)总年度负荷率低于30%,得0分。

否决项: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出现超范围、超规模经营等不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相关经营活动行为的。

现场检查经营记录簿、信息系统数据,并对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批准量。其中,年度负荷率=危险废物年度利用处置量/核准的利用处置能力*100%(数据采用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数据按月份折算)

二、贮存设施能力情况

6

贮存设施能力:

1)满足30日以上的运营贮存需求。得6分。

2)满足20日至30日的运营贮存需求。得4分。

3)满足10日至20日的运营贮存需求。得2分。

4)不能满足10日运营的贮存需求。得0分。

贮存能力评估方法:根据危废利用处置设计能力计算每日原料理论入库量(吨数、立方数或包装个数)。对照仓库设计资料或现场核查情况,完成贮存量核算。

6

贮存设施条件:

1)贮存设施完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建设要求,得6分。

2)贮存设施基本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建设要求,存在如地面防渗层和硬化层局部存在轻微开裂等情况,但二次污染风险可控,得3分。

3)贮存设施简陋,未达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基本要求,有较大二次污染风险,得0分。

否决项:

危险废物有露天堆放行为的。

3

贮存设施管理:

1)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有环评材料,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得3分。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进行了评价,但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得2分。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未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进行评价。得0分。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

三、厂区面貌情况

6

1)厂区整体环境及绿化佳,生产设施外观洁净,无杂乱物质堆放,地面干净平整无损,无坑洼积水,车间无跑冒滴漏现象。得6分。

2)厂区整体环境及绿化较好,无杂乱物质堆放,车间基本没有跑冒滴漏现象,但存在生产设施外观有化学品沾染、地面破损、物质遗撒,厂区有少量积水等情况,得5分。

3)厂区整体环境及绿化不佳,生产设施外观较差,有杂乱物质堆放,车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地面存在破损及物质遗撒情况,厂区有积水。按1-4分酌情打分。

4)厂区整体环境差,生产设施外观脏乱,各类物质乱堆乱放,跑冒滴漏、地面破损、物质遗撒、积水等情况严重,得0分。

现场检查及记录打分

四、工艺水平及装备情况

6

1)装备自动化水平:根据装备自动化水平在同行业内(按危险废物细分种类评定)的情况打分,水平在行业内领先的,得6分,较好的得4分,其余酌情扣分。

2)焚烧、填埋行业特殊要求: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的相关要求,此项共5分,扣完为止。

3)工艺列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2017)的,加3分,但最终得分不得超过该项总分。

1.对照《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2017)

2.查阅资料、参看中控确定运行情况。

3.现场检查装备自动化水平。

五、二次污染防治情况

11

1)污染物排放:严格落实环评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得5分,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2)日常监测:按照规定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得3分,监测项目或监测频次不达要求各扣1分。

3)新产生危险废物:对新产生危废进行规范贮存、转移等规范管理,并能提供相关支撑资料,本条总分3分,酌情打分。

否决项:

新产生危险废物未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合法利用处置的。

现场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监测报告,检查相关药剂投加记录。

六、入厂分析能力情况

12

1)制定了特征污染物针对性强、全面的入厂分析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确了入厂污染物控制限值和目标元素的浓度范围。本条满分4分,酌情打分。

2)建立原料实验分析室,设备配套齐全、正常运行,日常开展设备校正工作。本条满分3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3)按照入厂分析制度严格对每批次来料进行检测(可委托检测),得3分,否则不得分。

4)配备专职的入厂分析检测人员,得2分,否则不得分。

5)来料检测结果不满足企业入厂分析制度中制定的入厂要求,但企业仍对该批次来料进行了加工生产,该大项直接判定得0分。

1.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确定制度、实验室及人员等情况。

2.检查企业入厂分析报告(自行检测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七、利用危险废物生产的产品判定情况(处置类单位直接得分)

9

利用危险废物产出的产物认定为产品的,必须满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92号)有关规定要求。其中:

1)满足相应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质量标准,且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得4分。

2)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危险废物鉴别系列标准或有关环境排放指标,且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得4分。

3)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且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得1分。

否决项:

利用危险废物产出的产物,在未满足产品认定要求的情况下仍按照产品出售的。

1.检查产品执行标准;

2.检查产品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报告;

3.检查产品销售记录

八、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

申报登记制度(开展了工业固废产生情况核查的可将核查结果作为申报登记):内容齐全准确、数据真实合理,及时申报并上报变更情况等,得3分,未进行申报登记扣2分,内容有误或未及时上报变更情况扣1分。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问询

3

管理计划制度:制定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及时申报重大改变,得3分,未制定管理计划或备案扣3分,未及时申报重大改变扣1分。

3

转移联单制度:转移过程认真执行联单制度,且全面实现电子化得3分,未实现电子化的酌情扣分。

6

贮存制度:标识、标签、周知卡制度执行到位,得3分,有1处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按规范做到分类存放,得3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有超期贮存(一年)且未备案的扣3分。

8

经营记录制度:建立了经营情况记录簿,涵盖危险废物分析、接收、利用处置、新产生危险废物等内容,数据准确,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永久保存),得8分,内容缺失一项、数据错误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4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得2分;每年度组织演练并有总结记录,得2分。

2

培训制度:每年度组织与固废相关的员工培训,得1分,管理人员对相关管理要求熟悉,得1分。

6

信息化管理:登录全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并按时准确填报数据,总计6分,视情况打分。

3

其他管理制度: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并落实相应措施的,得3分。未开展安全评价不得分。

否决项:

1)存在未应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电子管理计划、电子台账、电子联单行为的(市级系统数据实现互联)。

2)存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同、费用等通过运输单位、第三方或个人转手,而未直接与产生单位发生关系的。

额外扣分项

10

特定行业的特殊要求:

废矿物油利用单位:减压蒸馏、薄膜蒸发、分子蒸馏等工艺获得的产物应委托给具有废矿物油精制工艺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不得销售至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或个人。

废乳化液利用处置单位:实验室设备能够检测pHCOD、氨氮、总磷、总氮等指标;配备必要的重金属检测分析仪器

废酸利用处置单位:配套检测分析实验室和专职检测人员,可满足废酸有效成分和铜、锌、铅、铬、镍、镉、汞等重金属检测要求。

废包装物利用处置单位:废金属包装桶采取干化破碎清洗工艺的,生产的废铁片应满足《废钢铁》(GB4223-2017)指标要求;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危险废物鉴别系列标准或有关环境排放指标,不应混有《废钢铁》(GB4223-2017)中明确的有害物质,非金属夹杂物不超过铁片总重5%

查阅相关材料、记录,现场检查等,未达到要求或有相关行为的予以扣分。

总分

100

实际得分

综合评估标准:

1.总分为100分,综合评估等级分四级: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1-79分为合格,6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出现否决项情况,按实际得分情况评定后,综合评估等级再下降二级。

3.出现额外扣分项内相关内容的,一律扣10分,且综合评估等级再下降一级。

4.考核年度内企业发生危险废物违法倾倒等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的,考核得分为0分。

5.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可豁免许可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参照此表打分,第一项运营管理情况仅考核其是否超环评及环评批复范围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

综合评估等级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现场检查表

二、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企业名称:                             (公章)

考核内容

满分

得分标准

考核方法

得分

问题记录

一、危废贮存设施建设及管理情况

10

贮存能力:

1)贮存设施可满足企业1个月时长以上正常生产活动的危险废物贮存需求。得10分;

2)贮存设施可满足企业半个月时长以上正常生产活动的危险废物贮存需求。得5分;

3)贮存设施面积明显偏小,设施内危废堆高偏高。得0分。

否决项:

危险废物露天堆放。

贮存能力评估方法:根据台账计算每月危废产生数量或方量,并以此结果比对贮存设施面积;现场检查危废贮存设施,对照相关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记录问题后酌情打分。

10

贮存设施硬件条件:

1)贮存设施完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建设要求,得10分。

2)贮存设施基本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建设要求,存在如地面防渗层和硬化层局部存在轻微开裂等情况,但二次污染风险可控,得5分。

3)贮存设施简陋,未达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等基本要求,有较大二次污染风险,得0分。

否决项:

未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3

贮存设施管理: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经核准的试生产期内。得3分。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价,但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得2分。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未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评价。得0分。

5

分类存放情况:

贮存设施内危废按类别分区堆放,间隔明显,包装完好无损,地面无跑冒滴漏,得5分,有一项错误扣2分,扣完为止。

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0

申报登记制度:

全面、准确地申报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报内容齐全准确、数据真实合理,及时申报并上报变更情况,总计10分,有一项错误扣2分,扣完为止。

开展工业固废产生情况核查且结果准确的,加4分(核查结果可作为申报登记),但不得超过该项总分。

查阅资料、现场问询

6

信息化管理制度:

登录全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并按时准确填报数据,总计6分,视情况打分。

4

管理计划制度:

制定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及时申报重大改变,得4分,未备案或及时申报重大改变扣1分,管理计划填写有一项错误扣1分,未制定管理计划扣4分。

4

转移联单制度:

转移过程认真执行联单制度,转移联单全面实现电子化,得4分,未实现电子化得0分。有1处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

2

经营许可制度:

危险废物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并委托利用处置,得2分,否则不得分。

4

管理台账制度:

按照危险废物小类别代码分别建立相应管理台账,且台账记录规范、真实。得4分。有1处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

4

应急预案制度: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得2分;每年度组织演练并有总结记录,得2分。

2

业务培训:

每年度对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得1分;管理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应岗位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等较熟悉,得1分。

否决项:

1)将危险废物交给无相应资质单位利用处置的。

2)将危险废物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第三方或个人委托其全权处置的。

3)管理台账作假痕迹明显,存在数据伪造、篡改情况的。

4)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核查结果有重大错误或纰漏的。

5)有超期贮存(一年)现象的

三、厂容厂貌

6

1)厂区整体环境及绿化佳,生产设施外观洁净,无杂乱物质堆放,地面干净平整无损,无坑洼积水,车间无跑冒滴漏现象。得 6分。

2)厂区整体环境及绿化较好,无杂乱物质堆放,车间基本没有跑冒滴漏现象,但存在生产设施外观有化学品沾染、地面破损、物质遗撒,厂区有少量积水等情况,得5分。

3)厂区整体环境及绿化不佳,生产设施外观较差,有杂乱物质堆放,车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地面存在破损及物质遗撒情况,厂区有积水。按1-4分酌情打分。

4)厂区整体环境差,生产设施外观脏乱,各类物质乱堆乱放,跑冒滴漏、地面破损、物质遗撒、积水等情况严重,得0分。

现场检查及记录打分

四、标签标识执行情况

10

1)危废产生节点、贮存设施均粘贴了标准的危废标识和标签,缺少一处扣2分;危废包装物粘贴了标准的危废标识和标签并填写正确,填写错误或一处未粘贴扣2分。该条总计8分。

2)危废周知卡制度执行到位。得2分。

现场检查打分

五、自建利用处置设施(无自建设施的企业该条 不打分)

10

废物分析制度:

1)对自行利用处置的危废建立了废物分析制度。内容科学,特征污染因子齐全,污染物浓度限值明确。总计3 分,视情况酌情打分。

2)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得2 分,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得1分。

3)按照废物分析制度对每批次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进行成分检测。总计4分,视情况酌情打分。

1.检查分析制度和分析报告;

2.检查监测制度和监测报告;

3.检查项目环评资料、验收材料。

10

内部管理制度:

1)按照利用处置的危废特性,制定了详细的自行监测制度。得2分。

2)严格按照自行监测制度执行日常监测工作,总计 4 分,视情况酌情打分。

3)建立了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情况记录薄、生产运行等记录,并如实记录利用处置情况,总计 4 分,视情况酌情打分。

否决项:

1)自建利用处置设施未取得相应环评批复的。

2)自建利用处置设施非法对外经营的。

3)自行利用危险废物产出的产物,未能提供满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92号)有关产品认定要求的材料,仍对外销售的。

总分

100(无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企业总分为80

实际得分

综合评估标准:

1.无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满分为80分,综合评估分四个等级:72-80分为优秀,64-71分为良好,49-63分为合格,48分及以下为不合格;有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满分为100分,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1-79分为合格,6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出现否决项情况,按实际得分情况评定后,综合评估等级再下降二级,涉嫌环境违法的应立案查处。

3. 考核年度内企业发生危险废物违法倾倒等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的,考核得分为0分。


附件3

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单位现场检查表

企业名称:                             (公章)

 

考评内容

分值

达标标准

评分细则

得分

检查方法

收集许可要求

7

统一收运单位在开展收集工作时,应与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合作并取得其授权(必须是授权形式,且收集范围不得超过合作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规定)。

已取得授权且范围合理得10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查阅资料、

现场抽查

贮存设施要求

18

收集贮存设施完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建设要求。

面积应根据收集贮存量及中转周期合理设计。

污染防治设施应满足所收集种类的相关污染防治要求。

贮存期限不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报经相应环保部门批准。

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未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并落实相应措施。

完成一项工作得3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查阅资料、

现场抽查

转运过程要求

15

在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运行

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填报收集转运情况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制度要求。

收集行为在相应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原则上应在行政机关的管辖区域内)。

完成一项工作得5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查阅资料、

现场抽查

工作开展成效

20

覆盖的小微企业数量。

收集的危险废物数量。

与原先相比为小微企业降低了多少成本。

为多少家小微企业拓展了管家服务。

检查组现场核实数据并记录,现场不打分,待汇总后根据情况统一打分。

查阅资料、

现场抽查

否决项

出现将收集的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

收集范围超过合作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规定。

收集区域超过相关生态环境部门的规定。

未取得相应危险废物持证单位的授权委托。

查阅资料、

现场抽查

总分

60

最终得分

综合评估标准:

1.综合评估分四个等级:54-60分为优秀,45-53分为良好,36-44分为合格,35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出现否决项情况,按实际得分情况评定后,综合评估等级再下降二级,涉嫌环境违法的应立案查处。

3.考核年度内企业发生危险废物违法倾倒等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的,考核得分为0分。

 

 

 

 

 

 

附件4

2021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镇(街)

企业名称

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及时限

备注

1

经济开发区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2

经济开发区

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3

经济开发区

桐乡市化工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4

经济开发区

桐乡市高桥皮革有限责任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5

经济开发区

洋紫荆油墨(浙江)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6

经济开发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7

经济开发区

浙江卓逸铝业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8

经济开发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9

经济开发区

浙江恒震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10

经济开发区

浙江济丰包装纸业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11

经济开发区

浙江牧羊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12

经济开发区

浙江祥隆皮革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13

经济开发区

桐乡市恒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14

崇福镇

桐乡市恒润皮草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15

崇福镇

桐乡市恒球皮草制品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16

崇福镇

桐乡市新光明印染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17

崇福镇

桐乡市道远裘革科技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18

崇福镇

浙江中辉裘革科技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19

崇福镇

浙江新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20

崇福镇

嘉兴市桐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小微平台

21

洲泉镇

桐乡市天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单位

22

洲泉镇

桐乡市桐德电力配件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23

洲泉镇

桐乡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24

河山镇

桐乡市铁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25

河山镇

浙江中誉五金有限公司

重点产废单位

26

濮院镇

桐乡市益能材料处理有限公司

经营单位

27

石门镇

嘉兴市铁塔厂

重点产废单位

28

石门镇

桐乡市华能铁塔厂

重点产废单位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办公室         20219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