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4005094/2021-122938 | 发布机构: | 崇福镇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1-08-09 |
组配分类: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 文件编号: | - |
关于开展崇福镇美丽乡村节点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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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我镇整体形象,弘扬特色主题,培育特色产业,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特推出美丽乡村节点建设,建设方案进行竞争性评比,具体要求如下: 一、设计要求: 1.选址:建议在村域内选择最能体现乡村振兴的特色、亮点的重要区域或点位,点位建设能充分体现崇福与项目村的形象。 2.内容:通过设计提升原有区域或点位整体形象,突出主题或特色,同时建议融入村标(包含崇福镇LOGO、村名、形象宣传口号等),打造对外形象窗口。 3.节点大小不限,但必须是一个整体提升、完整的场景(包含绿化与周边环境提升)。 二、申报办法 1.申报方式:自愿申报 2.申报对象:行政村 3.申报材料:设计方案的纸质文本(4本)和电子版、申报表 4.申报时间:即日起到2021年9月15日截止 三、评比选用: 1.方案评比:镇政府组织相关领导、专家进行方案评审,按照点位优势、方案质量、造价、文化产业结合度等方面,择优选用。 2.补助办法:对选用的优秀方案批准建设,并对建设资金按照崇政(2020)65号文件给以补助,在节点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以审计价格按照比例进行补助。 3.建设时间:2022年1月底前完成。 附件:节点建设项目申报表 崇福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附件 建 设 项 目 申 报 表 单位:万元
注:分项内容为景观、绿化、灯光等。本表一式三份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