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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5094/2021-122938 发布机构: 崇福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1-08-09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
关于开展崇福镇美丽乡村节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  17:05 来源:崇福镇 浏览次数: 打印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我镇整体形象,弘扬特色主题,培育特色产业,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特推出美丽乡村节点建设,建设方案进行竞争性评比,具体要求如下:

一、设计要求:

1.选址:建议在村域内选择最能体现乡村振兴的特色、亮点的重要区域或点位,点位建设能充分体现崇福与项目村的形象。

2.内容:通过设计提升原有区域或点位整体形象,突出主题或特色,同时建议融入村标(包含崇福镇LOGO、村名、形象宣传口号等),打造对外形象窗口。

3.节点大小不限,但必须是一个整体提升、完整的场景(包含绿化与周边环境提升)。

二、申报办法

1.申报方式:自愿申报

2.申报对象:行政村

3.申报材料:设计方案的纸质文本(4本)和电子版、申报表

4.申报时间:即日起到2021年9月15日截止

三、评比选用:

1.方案评比:镇政府组织相关领导、专家进行方案评审,按照点位优势、方案质量、造价、文化产业结合度等方面,择优选用。

2.补助办法:对选用的优秀方案批准建设,并对建设资金按照崇政(2020)65号文件给以补助,在节点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以审计价格按照比例进行补助。

3.建设时间:2022年1月底前完成。

附件:节点建设项目申报表

崇福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附件

建 设 项 目 申 报 表

单位:万元

申报单位

(公章)

申报单位

负责人

姓名

(签字)

项目管理

人员

姓名

(签字)

手机

手机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资金

项目实施计划

建设分项名称

投资估算

新建

建设内容及工程量

计划完成

时间 

镇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意见:

经手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镇美丽乡村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负责人 :                                                    年    月    日

注:分项内容为景观、绿化、灯光等。本表一式三份上报。

崇政[2021]126号:关于开展崇福镇美丽乡村节点建设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