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2年桐乡市火灾高危单位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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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 为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40号),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政办发〔2013〕157号),对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列为火灾高危单位。经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申报,我大队审查核定,确定桐乡市梧桐振东皇家娱乐会所等9家单位为2022年度桐乡市火灾高危单位,现将确定情况报告如下: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7家) 1. 桐乡市梧桐振东皇家娱乐会所 2. 桐乡魅力金座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3. 振石大酒店有限公司 4. 桐乡市梧桐振东天上人间娱乐中心 5. 桐乡市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6. 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伊甸园铂金酒店 7. 桐乡市华慧小企业成长服务有限公司世博酒店分公司 二、医院、养老院(2家) 1.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2.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桐乡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月5日 (联系人:吕超;联系电话:1395734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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