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489W/2022-129652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2-01-25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文件编号: | 桐交〔2022〕7号 |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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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 2021年,桐乡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深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互联网+监管”工作,进一步夯实交通法治机制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我市全力推进“交通强市”建设、全面发展交通事业提供法治保障,为桐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支撑。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行政审批服务,营造高效政务环境 2021年度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共办理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141455件,其中行政许可2718件。符合条件的许可申请和审批服务事项均按规定及时办结。没有出现应当准予许可而不予许可的情况;没有出现超过法定期限许可和不合理收费现象。具体主要工作如下: 1、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一是完成运政审批系统的“迁云”,全省交通行政审批1.0平台的启用工作。二是推进审批事项“最优颗粒度”细化。完善办事事项动态调整,做好政务服务2.0事项的认领工作;梳理较高频率事项的自助填写模板;简化部分事项一些不必要的流程和材料;全面推行营运车辆网上“在线年审”、船舶“多证合一”改革。三是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做好我省第一批11类电子证照申领和互认工作。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做好事项对应取消、承接和调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根据省对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含危货)从业资格考试、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恢复、散装水泥车等权力事项的要求,做好事项对应取消、承接及改变管理方式。二是做好“全省通办”和长三角“一网通办”审批服务事项。为服务本土生产物流企业货车、客车异地年审难问题,和江苏省新沂市交通运输局签订试点合作协议,方便两地互通的货车、客车营运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事项办理;推进交通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的应用,提供道路运输驾驶员年度诚信考核、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等高频事项的“一网通办”服务。三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根据省交通厅要求全面推行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新申请普通货船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新申请)、港口经营许可(普货和客运新申请)、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5个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督管理措施;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制度。 3、积极开展“企业服务直通车”服务活动。2021年完成“企业服务直通车”访问量1778次,访问人数1191人,问题反映量70起。每月对平台反映问题进行满意度回访,满意率100%。窗口获企业送锦旗3面、感谢信1封;开展交通“企业服务直通车”领导专窗坐班2次,解决与反馈各乡镇、企业提出的交通审批、道路、在建工程等相关方面的问题15起。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1、建立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出台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制度(试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建立并实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涉法涉诉案件、重大合同履约纠纷、重大信访事件处理等都及时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邀请上门征求意见。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定出台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桐乡市交通运输公平竞争审查管理办法》。今年本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1个,起草需提请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个,均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对历年来由交通运输局负责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代拟市政府、市府办发文,以及多部门联合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通过市政府统一进行公示。二是组织进行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今年对历年来我局负责或牵头起草的,以市政府、市府办名义下发的文件进行了自查。8月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交叉检查,我局做为被检单位,认真梳理了2018年以来本部门所有发文的文件目录、经过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目录及审查表,全力配合省检查组的检查。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执法能力建设,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方案》,我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谋划,先行试点,以“1+6”共同建设模式,在队部及六个分队同步推进基层站点规范化建设。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压实硬件建设基础、完善基础制度建设、强化执法装备力量,内外兼修,突出创新,形成了有特色、有亮点的创建经验,9月在全省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进行经验推广,并以高标准通过了省市核实验收,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授予首批“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站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训基地”称号。 2、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定并实施《桐乡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建立“分队初审、法制审核、领导审批”三级审核制度,全面实现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一案一审”。同时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明确委员会议事规则、审查范围及审查程序,对疑难案件进行会商。有效促进交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二是全过程记录留痕可溯。制定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对每一起行政执法过程自案件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的形式进行全过程记录。运用执法记录仪,对于执法音像记录实行“一日一存”、“一案一档”管理,并通过执法记录仪后台实现对执法过程实行无感式监督。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统一执法队各基层站所执法信息公开栏,执法人员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和常用处罚裁量基准上墙,公布全省统一的信息查询二维码实现权力事项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江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制定了《桐乡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及频次、抽查法律依据。2021年制订本部门“双随机”任务14个,开展抽查23次,实现了双随机检查事项覆盖率100%。二是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2021年开展“综合查一次”主办任务4个、参与任务1个。三是监管事项全覆盖。加大重点领域监管,采取扩大检查范围、提高检查频次等监管措施,通过掌上执法开展双随机、即时检查、事件核查等方式,实现531个监管事项的全覆盖。四是加强数字化监管。完善重点领域监控设施建设,投资1410万元,完成非现场治超4个执法点位14条车道的建设;重点货源单位接入省治超综合平台11家,完成年度省级接入任务;数智执法室建设完成,“扁平化执法调度”机制初具雏形,构建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信息平台,再造执法指挥调度流程;加大非现场执法在执法监管过程中的应用,继续推进“路警联合系统”,今年该系统荣获影响桐乡十大法治事件案例。 4、以案促改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一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省厅、嘉兴交通局条线执法案卷评查;参与桐乡市司法局以及桐乡市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组织的桐乡行政执法层面的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定期以“集中评查、交叉互评、动态抽查”方式开展各分队案卷评查。以“上中下”三维立体式的案卷评查,充分交流学习,促进桐乡交通执法案件质量的提升。2021年我局共计办理案件1096件,分队自查率100%,我局统一评查65件、执法队集中评查216件,送其他部门参评30余件。其中嘉运政罚〔2021〕521河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案获得嘉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优秀案卷。二是建立“以案释法”微课堂制度,组织学习《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典型案例评析》,以日常执法工作和典型案例为出发点,通过案例分析、现场处置、法律法规使用等方面进行阐述,提高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执法典型案件的法理分析及执法实践能力。2021年共开办“以案释法”12堂,分析典型行政执法案例20个。三是力推轻微违法“首错免罚”制度,办理轻微违法告知承诺案件8件,使刚性制度约束和柔性执法化解在交通运输领域得到了统一。组织执法人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2次,通过诉讼案件听审,为执法人员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 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资格准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和执法人员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今年完成 155人换证、17人新证申领工作。二是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今年出台了《桐乡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并配套制定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辅助人员考核实施办法》。三是积极培养公职律师。制定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培育并发挥好公职律师的作用,今年我局3名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执法人员通过了公职律师考核,并通过建立执法疑难项目领办、重大案件会审、重点课题研究等,切实发挥好公职律师在行业和法务工作的特色优势。 6、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开展“封闭式”能力集训,强化实战练兵。立足于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评价,分层分类组织实施执法人员培训。2021年举办了2期“封闭式”能力集训班,邀请省、市交通运输系统专家进行授课,培训内容涵盖了交通执法理论与实务、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日常应用,并贯彻“逢培必考”工作要求对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书面测验,提升培训效果。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赴省交通运输厅、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编制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通过开展比武会操、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快速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与能力。今年我局执法队姚敏获得交通运输部组织的2021年综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考试浙江省第三、嘉兴市第一的好成绩。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1、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各类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640条,其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网89条、政务微信494条、浙江政务服务网处罚结果公开1057件。对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的其他相关事项,根据省厅和市政府要求及时调整、补充、完善。 2、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和建议。把办理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深入基层,实地调研,熟悉情况,摸清底细,与委员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2021年我局共承办提案建议50件,其中主办25件,全部按时按质完成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办结率、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3、及时处理举报投诉。认真做好信访举报投诉处理工作。2021年局本级共收到市长电话交办件117件,处理群众来信2件、网上信访140件,处理系统交办来访件2件,对处理结果按要求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开;处理嘉兴市局转办12328办件35件。接待集体信访近20批次,及时处理基层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办件13件。 4、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我局以强化“问题导向、动态整治、标本兼治、数字赋能、协作联动”为原则,以专项整治为抓手,聚焦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聚焦深挖彻查、严厉惩治不收敛不收手问题,重点对交通建设工程违法转分包、交通建设工程信用评价、交通建设工程专家评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五方面开展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我局联合桐乡市纪委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指标,对标对表,从管理体制、制度规范、作风效能等方面全面做好顽瘴痼疾自查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找问题3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制订修订完善各类制度共54项;开展各类宣传教育35次,纵深推进了清廉交通建设。根据省厅12月6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清廉交通示范标杆”培育工作的通知》,我局作为嘉兴市唯一入选的“清廉交通示范标杆”县级交通部门培育单位名列其中。 5、建立“阳光执法”监督机制。建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建立督查领导工作小组,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体验交通执法工作,为交通执法工作谏言献策。 (五)强化交通行业监管 2021年我局共办行政处罚案件1096件,罚没款金额566.0066万元。其中,共办理路政案件444件,罚款金额277.1186万元;运政案件336件,罚款金额192.751万元;水上案件313件,罚没款金额86.637万元,交通工程案件3件,罚款金额9.5万元。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重点领域安全整治。推进“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开展“两客一危”、“重点普货”、交安设施、在建工程、维修驾培等方面专项治理,发现并整改完成安全隐患44处。持续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累计检查企业92家次,出动人员213人次,督导完成问题隐患整改67条;对79家维修、驾培企业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整改安全隐患13处;联合开展驾培专项整治,检查驾校11家,核查驾校场地31处;开展出租汽车营运秩序整治,共查处非法网约车、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等出租客运案件76起,罚款金额66.31万元,有力打击网约车非法营运,维护出租汽车营运秩序;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开展危货码头安全检查3次,专项检查3次,出动检查人员336人次,检查出问题76个,已整改完成76个;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累计排查杭平申线、杭申线、京杭运河3条高等级航道桥梁59座;加强水上交通巡航检查,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航段的巡航检查力度, 2021年总计巡航里程6057海里;强化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2021年总计巡查公路里程45707.59公里,拆除违章建筑70平方米,清理堆积物121立方米,拆除非公路标牌109块,整治马路市场39个。 2、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一是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市大中型客车联合整治专项行动。二是推进交通、交警部门超限超载治理联合执法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加强与海宁、南浔、德清等地对接开展跨区域联合治超行动。通过联合治超、非现场治超、源头治超、一超四罚等多种工作方法相结合,打出治超组合拳。三是由公安部门牵头,建立交通管理联合执法队,针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组织开展道路交通领域遏制重大事故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部门联合执法共出动2302人次,检查572次。 3、抓好生态环保监管。启动实施碳达峰行动,抓好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361辆,淘汰完成数量超指标272%;完成新增更新清洁能源出租车6辆,新增更新比例达100%;深入实施I/M制度,今年审核认定新增M站3家,已对11643辆次尾气初检不合格车辆进行维修;做好危废规范存储和处置工作,276家产废汽修企业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纳入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监控系统管理;进一步推进码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关停码头21个,补办码头环保准入手续72个,补办码头环保“三同时”验收76个,具备了更为完善码头设施和环保设施;加强内河船舶污染防治监管,做好船舶垃圾接收处置工作,2021年全市共接收船舶生活垃圾50吨,有效堵住辖区内河水域污染源;推广智能生活污水柜的安装使用,落实船舶生活污水动态监管,全市31个码头已安装智能生活污水柜44套;推广扬尘监控仪,易扬尘码头树立扬尘监测显示屏,可直接显示码头实时空气情况,目前已安装3套;完成2021年度内河船舶燃油检测抽样检测工作,累计抽样检测船舶燃油108艘次,检测不合格7艘,处罚7起,严格控制因船舶燃料质量低劣造成水域污染。推动智能岸电设施改造,2021年度改造20套,全面助力能源“双控”落实落地。 4、积极推动物流降本增效。一是推动港口物流体系转型升级。编制完成《嘉兴内河港桐乡港区总体规划》和《桐乡市建设一流港区五年行动计划》送审稿,十四五期间桐乡港区将规划建设“三大七辅”共10个公用码头,形成三大以码头为枢纽的综合物流中心,七大辅助型公用码头和提升保留码头的港口物流体系。二是优化水运组织方式。推动煤炭等大宗货物实现海河中转联运, 宣传集装箱海河联运政府扶持政策, 引导集装箱运输“公转水”,推进集装箱海河联运,实现货运结构明显优化、社会物流降本增效。2021年共完成集装箱运输5.60万TEU,货重75.09万吨,同比增长13.01%。共完成海河联运236.86万吨,同比增长1.86%。 (六)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1、健全法制体系,落实学法制度。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工作。领导班子每年听取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习近平的法治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三是加强法治专题学习。制定了《中共桐乡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每月组织领导班子学法,并开展6次法治专题学习。 2、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宣传。一是突出重点热点,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入。组织人员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信用交通”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与桐乡宣传月活动”、禁毒、反诈等活动,通过图板展示、法律手册和宣传资料发放、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二是加强交通特色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形成了站点播放设施、车载视频、场站车移动显示屏、公交公共自行车公益宣传站牌、车辆(客、货、出租车)船舶短信平台等宣传阵地。三是开展了水上安全交通知识进校园、放心消费创建进企业、平安桐乡百日行、“三服务”网格大走访、文明劝导、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一系列活动。通过法律知识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把法治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始终。四是拓展法治宣传渠道。桐乡交通微信公众号增加法治交通、执法动态版块,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执法公众体验日,使体验者深入了解交通执法现状;建立“桐交法润”特色矛盾调解品牌,加强普法教育,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3、开启“八五”普法新篇章。今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普法力度,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基础,我局制定了《桐乡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在交通综合执法刚刚起步的阶段,执法人员从单一类型的执法向综合执法过渡,执法人员对交通综合法律法规仍不够熟悉,导致在执法过程中执法规范化、执法案卷制作水平等方面仍有待提升。此外,执法人员不足、人员老龄化问题也制约着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执法装备缺乏有力保障。执法车辆、船艇老龄化严重,维修成本巨增,但因资金的不足及更新指标的限制,难以实现车船全部更新。还有执法设备、单兵装备配备不足,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高效开展。 (三)数字化执法有待加强。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路线长、车船流动性大、交通工程多、执法人员少,非现场执法力度不够,“掌上办”使用有待提升。缺少交通运输执法资源共享和交换机制,以及数字化应用场景。要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加快实现交通系统执法监管数字化。采用“大数据执法”加大非现场执法在执法监管过程中的应用,实现机器换人,减轻路面执法人员工作强度,提高交通执法精准度。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夯实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实施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内部法制审核和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力度。二是加强法制培训。抓好执法人员业务轮训、日常培训、法制知识培训工作和实操实训,大力培养“一专多能”执法人员。三是加强案卷评审工作,执行执法文书制作标准,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提升案卷质量。力争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持续聚焦监管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对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统一市场体系构建、交通运输新业态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实行重点监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和审管衔接。强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频次,制定实施细则,形成抽查台账,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健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切实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机制,注重源头预防和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理顺职责分工,避免监管职责缺位、越位、错位,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建立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建立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协办等工作制度。完善与司法机关的案件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二是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巩固和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建立改进优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过罚相当,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推广说理式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把服务群众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提升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在交通运输领域得到有效落实。大力推进交通运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在更大范围内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企业群众获得感。进一步畅通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对隐形壁垒的投诉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交通运输新业态等方面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交通运输市场体系。 (五)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行业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交通运输发展,以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持续提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能力素养为重点,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动“八五”普法更上一个台阶,谱写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新篇章,为当好“重要窗口”先行官夯实法治保障。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