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桐乡市美丽田园示范区验收结果及拟补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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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度嘉兴市美丽田园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嘉农双强办发〔2022〕3号)和《桐乡市美丽田园示范区创建指南和验收办法(试行)》(桐农〔2020〕253号)文件精神,在镇街道自验的基础上,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资料审阅、量化打分,对列入2021年度创建的美丽田园示范区进行了集中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布:桐乡崇福美丽田园示范区通过嘉兴市级验收,桐乡开发区(高桥街道)美丽田园示范区和桐乡乌镇美丽田园示范区通过桐乡市级验收。 按照《桐乡市“美丽田园”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桐政办发〔2020〕65号)文件规定,对于创建成功的“美丽田园”嘉兴市级示范区和桐乡市级示范区,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80万元和5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现将验收结果、补助对象和拟补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桐乡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反映。 联系电话:0573-8939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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