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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83ZFC00000/2022-13800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2-10-31
组配分类: 桐政办发 文件编号: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桐政办发〔2020〕46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31  11:37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桐政办发〔2020〕46号)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1.删去第二条“鼓励数字经济项目落户”条款中的“符合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导向的新引进企业,经认定后,自引进年度起,五年内分别按照企业当年形成地方综合贡献的100%、100%、50%、50%、50%给予奖励”。

2.删去第五条“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条款中的“工业企业实施重点产业数字化项目,设备及软件总投入在200万元以上的,经桐乡市级以上认定并验收通过后次年起,按企业同比上年度新增地方综合贡献的8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连续奖励两年”。

3.删去第七条“加强数字经济产业人才引培”条款中的“企业组织数字经济相关技术人才开展培训的,经事先备案审核,在培训项目完成后,对培训费(不含食宿费、交通费)支出超过10万元部分,给予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桐政办发〔2022〕6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