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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嘉兴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啦!

发布时间: 2022-12-12  08:50 来源: 屠甸镇 浏览次数: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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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1)本地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非本地户籍,但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在户籍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居民及其子女。

(3)本市各类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未参加户籍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本医疗保险的全日制学生。

02

2023年度市本级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

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1910元/人/年(含长期护理保险筹资12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670元/人/年(含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3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1240元/人/年(含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90元/人/年)。

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30%缴纳(小数后四舍五入,下同)。当年大学新生和毕业生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15%缴纳。

03

参加人员在何时间段内

缴纳2023年居民医保费用?

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2023年1月31日。因系统升级停机,2022年12月21日——12月31日无法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逾期参保缴费的,待遇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

04

居民医保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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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首页“社保费缴纳”服务

可选择为自己或他人缴纳

缴费时间2022年11月29日——12月20日,2023年1月1日——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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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1)原参保人员:

2022年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市本级城乡居民,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按第4条规定缴纳费用。

(2)新参保人员:

2022年度未参加居民医保的本地户籍城乡居民,在集中征收期内持户口本到所属镇(街道)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并办理嘉兴金融市民卡,并按第4条规定缴纳费用。

(3)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

2022年参加职工医保,2023年度需要转居民医保人员,需要在2022年12月20日前持户口本先到各镇(街道)医保经办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并按第4条规定缴纳费用。

(4)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人员:

2022年参加居民医保,2023年度需要转职工医保人员,需要在2022年11月29日前持户口本到各镇(街道)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居民医保停保,并2022年12月20日前及时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