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嘉兴洪陈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300吨各类起重设备配件产品新建项目 | 崇福镇杭福路1336号中节能(桐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9幢3号厂房 | 嘉兴洪陈机械有限公司 |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3300吨各类起重设备配件产品新建项目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污水管网,最终由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规定的限值。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和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经移动焊接烟尘处理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的排放限值。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废乳化液及金属屑、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抹布手套、含油废包装桶、其他废包装桶属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焊渣、收集尘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传真:0573-88079233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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