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乌镇大队执法事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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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乌镇大队 机构地址:嘉兴市桐乡市乌镇镇姚太线与环河路交叉口 窗口地址:嘉兴市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公共服务中心一号楼一楼西大厅136办公室 窗口联系人:赵丽 联系电话:0573-89396075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时(冬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夏季) (节假日除外)
二、机构人员信息 三、消防执法服务指南 (一)、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二)、 窗口受理办理流程 1、申请 (1)提交方式 嘉兴市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公共服务中心一号楼一楼西大厅136办公室提交资料。 (2)获取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单位名称、接收时间、单位地址、申请人姓名。 2、受理 (1)材料补正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生成消防安全检查受理凭证,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凭证。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3、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73-89396075; 4、获取意见书 (1)获取方式:嘉兴市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公共服务中心一号楼一楼西大厅136办公室领取或选取邮寄方式送达。 (2)意见书类型:如本单位有扩建、改建工程,需重新向消防大队提出申请,重新提交材料。
四、消防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监督抽查计划 该事项已向社会公布,详细请查看《关于开展2022年度消防监督抽查的通知》(乌消〔2022〕1号)文件。
五、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和形式要求应当明确、具体。 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人、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作出书面答复处理: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能够在答复时提供具体内容的,应当同时提供。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属于行政机关之间和行政机关内部行文的请示、报告、批复、会议纪要、抄告单等文件和资料,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可以不予公开,但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应当予以公开,并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答复处理。 (四)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公开,但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不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且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可以不予公开,但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七)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部分公开及公开部分的获取方式和途径;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八)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九)同一申请人向同一行政机关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已经答复的,可以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六、监督救济渠道 执法的监督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573-12345、 0573-88849883 投诉地址: 嘉兴市桐乡市乌镇镇姚太线与环河路交叉口(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乌镇大队三楼内勤办公室)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桐乡市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受理法院:桐乡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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